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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國三升學公告 | 2018-03-27 | 點閱數: 1512

以下重要事項請注意:

  1. 請學生確認無誤後請家長簽名,請確認「總分」
  2. 核可通過者,學務處將直接將校內同一項目嘉獎刪除。若有需疑義申訴,請學生或家長親自向新營高中申請複查。

※相關注意時程如下:
   107 年 3 月 27 日上午 8 時→下載競賽成績審查結果
   107 年 3 月 28 日上午 8 時 30 分至 3 月 29 日中午 12 時前→競賽成績複查
   107 年 3 月 30 日→競賽成績複查通知
   107 年 3 月 31 日前→競賽成績申訴(逾期不受理)
   107 年 4 月 03 日前→競賽系統註記

  1. 常見問題:

(1) 同一「類別」、「項目」:擇優採計。

(2) 檢核後,未在教育局 公布的正向表列者,由評審審核,核可未過不予採計。

  1. 複查與申訴說明:

請同學務必簽名確認審查分數,如有疑義請學生或家長親自於期限內自行向審查單位新營高中申請複查或申訴。複查申請書及申訴單可自學校網站下載或至學務處活動組領取

複查(複查書見附件)

學生或家長對審查結果有疑義時,由學生或家長直接向本會承辦學校申 請複查,逾期不再受理。 一、申請日期:107 年 03 月 28 日 (星期三) 上午 8 時至 107 年 03 月 29 日(星期 四)中午 12 時之上班時間。 二、申請手續: (一) 由學生本人或家長填寫「競賽成績採計分數審查結果複查申請書」,並持競賽成績採計分數審查結果親自向本會承辦學校(國立新營高級中學)申請。 (二) 複查時繳交複查費新台幣 50 元及貼足掛號郵票之回郵信封。 (三) 不受理郵寄申請。

申訴(申訴書見附件)

學生本人或家長對複查結果若有疑義事項,得以書面提出申訴。一、申請期限:107 年 03 月 31 日 (星期六)前。(以郵戳為憑) 二、申請手續: 由學生本人及家長共同填寫「競賽成績採計分數審查結果申訴書」, 以掛號郵寄至 107 學年度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委員會(國立新營高中地址: 73042 臺南市新營區民權路 101 號、電話: 06-6562275#115)提出申訴。 三、本會於受理後,以書面函復並副知所屬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