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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導主任 - 本校最新消息 | 2020-09-14 | 點閱數: 293

公告「南化國小校外人士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學或活動實施辦法」及相關表件範本。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年 8 月 31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90100155 號函辦理。

二、配合臺南市教育局前於 109年 7 月 29 日以南市教課(一)字第 1090840349 號,本校於 109 學年度開學前完成訂定「校外人士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學或活動要點」。

、校外人士於晨光時間入校園協助教學活動,係為豐富教學,提供多元教育素材,並與社區資源整合,將議題融入相關學習領域教學,提升學生相關知能,以達成教育目的。為落實及強化教育基本法第六條之規定,及規範校外人士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學或活動,俾維護學生權益,教育部國教署修正原名稱為「邀請校外人士進班協助教學注意事項」修正為「校外人士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學或活動注意事項」。

四、旨揭注意事項修正要點如下:

()注意事項所稱校外人士,指學校聘任、任用、僱用或以其他專案聘任之教職員工以外,進用或運用之其他人員。

()學校進用或運用校外人士協助教學或活動前,應訂定相關規定,並循校內程序通過後實施。

()校外人士協助教學時,原授課教師或導師均應在場;其課程及教材應依注意事項規定辦理。

()教育主管機關及學校應指定專責單位,負責學校校外人士協助教學或活動及家長諮詢、申訴之相關事項。

發布單位:教務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