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件日期: 5/1(一)~5/12(五)12:00 前, 將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並簽名,逾期不候。
補送件時間: 5/15(一)~5/19(五)12:00 前, 限 5/12 前已送件者且填寫補送件申請表,經委員會同意後採計分數。
詳情請看臺南市永康區永康國小 111 年度畢業生市長獎給獎評選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