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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 張嘉欣 - 輔導處 | 2017-09-13 | 點閱數: 1776

一、依據「106 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依據 「106 學年度台南市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二)承辦單位:

         1.普通班北區、美術班(不分區):麻豆國中。  2.普通班南區:立人國小。

三、比賽方式:

    (一)採先網路登記報名,再現場收件方式辦理。

    (二)各類各組應徵作品皆由學校公開評審擇優統一送件比賽,不受理個人送件。

四、收件日期: 即日起~9 月 20日(三)

五、收件地點: 1.大辦公室輔導室; 2.美術大樓 2F 美術資料室(擇一)

六、報名類別: 請參考下表填寫

類別

應徵組別

作品規格

1.繪畫類

低年級組、中年級組、高年級組、

中年級組美術班組、高年級美術班組

四開(約 39公分×54公分)

2.書法類

中年級組、高年級組

*大小為對開(約 34公分×135公分),一律托底但不得裱裝

*作品需落款,採用素色宣紙

3.平面設計類

中年級組、高年級組、

中年級美術班組、高年級美術班組

四開(約 39公分×54公分)

送市賽時需裝框,裝框後高度不得超過 10公分

4.漫畫類

中年級組、高年級組

中年級美術班組、高年級美術班組

不超過四開圖畫紙

(約 39公分×54公分)

5.水墨畫類

中年級組、高年級組

*宣(棉)紙四開(約 35 公分×70 公分),一律托底但不得裱裝

6.版畫類

中年級組、高年級組

四開(約 39公分×54公分)

 

小小叮嚀:

1.繳交之作品背面左下方,一定要貼上報名表。(請貼一張就好)

2.報名表每個欄位都要填,包含老師和學生之英文姓名。(英文姓名請和護照相同,無護照請和學籍系統相同,請先找導師協助英文姓名填寫事宜)

3.因分機暫時不通,若有問題請學生到美術資料室詢問(藝文教室四旁),或於輔導室留言,再行回覆。

4.同一類作品每人限送作品一件,每人至多參加二類。

        5. 鼓勵學生踴躍參比賽,但此比賽務必透過學校公開評審再統一送件方可參加。有意願參加的同學請在9/20(三) 12:00之前將作品繳交至輔導處美術大樓 2樓美術資料室,學校將依比賽規定辦理校內公開評審,擇優統一送件比賽。

        6.詳細比賽規定請參考附件 - 106 學年度全國及台南市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