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 112 年體育獎助金申請日期自 112 年 7 月 1 日至 112 年 7 月 26 日止,請務必於規定期間內至體育局官網體育獎助金https://sports.tainan.gov.tw/html/main
線上填報,並將紙本資料備妥裝訂好送到學務處體育組,以利彙整,逾期未申請者視為放棄,不再受理申請。
一、申請各項比賽成績列計基準日:
(一) 比賽日期於 111 年 7 月 1 日至 112 年 6 月 30 日舉行,其成績符合相關規定者,均得提出申請。
(二) 如成績證明於 112 年 7 月 1 日以後始核頒者,於 113 年提出申請。
二、申請人為本市各級學校學生及教練者,請統一由所屬學校彙整後送件申請(應屆畢業生可由原校申請),申請教練獎助金者,請務必確認所指導之選手同時有申請同項競賽獎助金。
三、繕打網頁資料請務必審慎填寫,送出後系統即無法修正;另,同一筆資料勿重複繕打,避免後端數據產出有誤。
四、請統一點選「團體申請」,不同競賽種類請分開繕打,俾利後續審查委員分類審查。
五、系統產出之申請單及相關佐證資料依序裝訂,於 112 年 7 月 26 日(三)前送達臺學務處體育組,以利彙整,逾期不予受理。
六、詳細申請方式請詳閱附件注意事項及本獎助金發給辦法。
七、檢附相關申請文件各 1 份供參。
八、如有相關問題請詢問學務處體育組,電話: 06-24603334 分機 1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