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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楊怡柔 - 人事室 | 2025-12-01 | 點閱數: 96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 114 年 11 月 28 日府人力字第 1141498440 號函辦理。 二、檢附旨揭規定第八點、第十點、第十一點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文規定各 1 份。
公告 楊怡柔 - 人事室 | 2025-11-28 | 點閱數: 55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4 年 11 月 24 日總處培字第 1140024603 號書函轉勞動部 114 年 11 月 21 日勞動條 4 字第 1140149019D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公告 楊怡柔 - 人事室 | 2025-11-28 | 點閱數: 75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4 年 11 月 21 日部管二字第 1145899885 號書函辦理。 二、本( 114 )年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業經考試院組成評審委員會議,決議 6 名得獎人及 6 組得獎團體,茲檢附「114 年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表揚大會」個人獎及團體獎電子海報各 1 份,請惠予公告。又該電子海報檔案業置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 http://www.mocs.gov.tw/ )公告資訊/傑出貢獻獎/最新消息,歡迎自行下載運用(電子海報之列印以 A3 尺寸為佳)。
公告 楊怡柔 - 人事室 | 2025-11-26 | 點閱數: 89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4 年 11 月 21 日總處培字第 11400243681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因現行國旅卡檢核系統尚無法區分並排除公務人員出差以國旅卡刷卡墊付之交通及住宿等差旅費,為免同仁因不熟悉規定而有重複請領情事,各機關(學校)應確實加強宣導,並請同仁於確認休假補助費申請表時,對於不符合規定之刷卡消費,應主動刪減,再行辦理後續補助費申請事宜。
公告 楊怡柔 - 人事室 | 2025-11-25 | 點閱數: 41
一、依據行政院 114 年 11 月 14 日院授人給字第 1144002031 號辦理。 二、審酌現行各機關之托育服務及福利措施事宜已得依行政院少子女化對策計畫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4 年 10 月 13 日總處給字第 11440019091 號函修正之「友善職場-公教員工福利服務措施推動方案」辦理,爰停止適用旨揭規定。 三、檢附原函 1 份。
公告 楊怡柔 - 人事室 | 2025-11-24 | 點閱數: 117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4 年 11 月 21 日南市教人(一)字第 1141618169 號函辦理。 二、依據教師請假規則第 4 條規定:「教師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給予公假。其期間由學校視實際需要定之:…八、參加本校舉辦之活動,或應國內外機關團體、學校邀請,參加與其職務有關之各項會議或活動,經學校同意。」及第 15 條規定:「教師未依第 13 條第 1 項規定請假而擅離職守或假期已滿仍未銷假,或請假有虛偽情事者,均以曠職論。」,先予敘明。 三、邇來,接獲民眾反映學校戶外教學及校外競賽等活動,教師有脫隊情形,爰重申教師於經核予公假參加上開活動時,係屬執行職務,依法應全程在場,並依指派履行所負責之工作;如未經許...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楊怡柔 - 人事室 | 2025-11-18 | 點閱數: 84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 114 年 11 月 18 日府人給字第 1141343476 號函辦理。 二、查「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附表九「子女教育補助表」說明五規定略以,公教人員子女如有全免或減免學雜費(含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學費補助)或已領取其他政府提供之獎(補)助者,不得申請子女教育補助。 三、復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4 年 12 月 1 日總處給字第 10400533951 號函釋略以,前開子女教育補助表有關「政府提供之獎(補)助」規定,係指公教人員子女如支領政府提供「與教育及助學相關」之獎(補)助學金,則不得再請領子女教育補助,惟是否為與教育及助學相關之獎(補)助學金,宜由各該地方政府依其發給之意旨...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楊怡柔 - 人事室 | 2025-11-17 | 點閱數: 83
一、旨揭課程相關訊息如下: (一)課程時間: 114 年 11 月 28 日(星期五)下午 2 時至 4 時 00 分。 (二)課程地點:本府永華市政中心 11 樓訓練教室。 二、參加人員:歡迎有興趣的同仁透過服務機關學校人事人員薦送報名參加;參加人數上限為 35 人。 三、為維護課程品質,本課程不得現場報名,本處將於 114 年 11 月 20 日(星期四)公告參加人員名單於 iShare 行動知識網,請人事單位上網確認名單(本府部分將另以電話通知各單位聯繫窗口)。 四、課程簡介請參見附件 1 。 五、報名方式:(一)府內單位:請依附件 2 格式填寫參訓名單,並於 11 月 19 日前將參訓名單以電子郵件 e-mail 至承辦人信箱(無人員參訓即...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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