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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全國公教員工優惠商店推動方案」自114年10月13日停止適用一案。
公告
楊怡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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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2025-10-22 | 點閱數: 61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4 年 10 月 13 日總處給字第 11440019092 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配合旨揭方案停止適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全球資訊網/公務福利 e 化平台(以下簡稱 e 化平台)/其他/優惠商店專區,自即日刪除。現行各主管機關於 e 化平台登載之優惠商店優惠期間尚未屆期前,相關優惠訊息改置於 e 化平台/最新消息及政策/友善家庭服務專區項下。 三、本府優惠商店相關資訊請至本府人事處網頁/權益 e 點靈/優惠商店專區( 網址: 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aspx?nsub=L40000
) 分頁下載參閱。
轉知臺南市政府教育局為促進與維護教師心理健康,特訂於114年11月份辦理3場次「教師諮商輔導團體工作坊系列」─情緒紓壓相關主題講座。
公告
楊怡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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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2025-10-20 | 點閱數: 117
一、依據本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設立辦法辦理。 二、旨揭講座相關事項摘要如次: (一)參加對象:本局所屬高中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與代理教師。 (二)場次資訊如下: 1、第 1 場次: (1)課程名稱:「心線同行—鉤織正念療癒體驗工作坊」(課程代碼: 311939)。 (2)上課時間: 114 年 11 月 5 日(星期二)下午 2 時至 4 時。 (3)上課地點:上善心理永福館(臺南市中西區永福路二段 37 號 3 樓)。 (4)報名人數:以 15 人為限(於學習護照系統通知報名結果)。 2、第 2 場次: (1)課程名稱:「身體工作坊」(課程代碼: 311938)。 (2)上課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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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3點、第5點,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
公告
楊怡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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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2025-10-15 | 點閱數: 67
依行政院 114 年 10 月 13 日院授人培字第 1143027364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轉知教育部修正發布「教師請假規則」一案。
公告
楊怡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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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2025-10-15 | 點閱數: 65
一、依據教育部 114 年 10 月 8 日臺教人(三)字第 1144203364D 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及其附件各 1 份。 二、旨揭修正條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 114 年 10 月 8 日以臺教人(三)字第 1144203364A 號令修正發布。 三、相關電子檔可至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
)下載。
轉知行政院修正發布「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其中除第3條有關身心調適假部分自 114年10月10日施行外,其餘自115年1月1日施行,請查照。
公告
楊怡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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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2025-10-13 | 點閱數: 80
依行政院 114 年 10 月 9 日院授人培字第 11400212793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轉知銓敘部函以,民國114年9月18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 請假規則施行日期,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於114年10月9日 會同發布,第3條身心調適假部分自114年10月10日施行, 其餘自115年1月1日施行,請查照。
公告
楊怡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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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2025-10-13 | 點閱數: 80
依據銓敘部 114 年 10 月 9 日部法二字第 1145884567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轉知考試院民國114年9月25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以下簡稱本細則)部分條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
公告
楊怡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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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2025-10-08 | 點閱數: 111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4 年 10 月 2 日部法三字第 1145880153 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及其附件各 1 份。 二、本細則修正生效日( 114 年 9 月 27 日)起,商調案均應依修正後之規定辦理,如於修正生效日前,已收受其他機關商調函而尚未回復者,即應於本細則修正生效日次日起 1 個月( 114 年 10 月 27 日)內,依修正後之規定回復,且回復之過調日期原則至遲不得逾本細則修正生效日次日起 3 個月( 114 年 12 月 27 日);如未於上開 1 個月內回復者,即以本細則修正生效日次日起 2 個月之期滿日( 114 年 11 月 27 日)為過調日期,並由商調機關向原服務機關確認後核發派令,原服務機關不得依公務員服務法第 9 條第 1 項規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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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 公務人員違法(規)赴陸建議懲處原則」及「行政院與所 屬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規赴港澳建議懲處原則」,並均自115年7月1日生效。
公告
楊怡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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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2025-10-03 | 點閱數: 66
依據行政院 114 年 9 月 22 日院授人培字第 1140002559 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 1 份。
轉知修正「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獎勵公務人員進修實施要點」,名稱並修正為「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自行申請進修實施要點」,自114年9月30日起生效。
公告
楊怡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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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2025-10-03 | 點閱數: 74
檢附旨揭要點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 1 份。
轉知教育部函,有關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職前具有偏遠地區學校代理教師年資,經依師資培育法第22條第1 項規定用以抵免修習教育實習者,得依教師待遇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提敘。
公告
楊怡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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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2025-10-03 | 點閱數: 62
一、依據教育部 114 年 9 月 24 日臺教人(二)字第 1144203206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請符合條件得改敘薪級之教師,於 3 個月內申請依該函改敘,並自即日起生效;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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