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人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實驗教育計畫,至遲於每年 4 月 30 日或 10 月 31 日前提出申請。
二、倘家長有申請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需求,請或至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網站(
http://nonschool.tn.edu.tw/)參閱。
三、依上開規定,本市 108 學年度第 2 學期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案之受理時間,訂於 108 年 10 月 1 日(星期二)至 10 月 31 日(星期四)截止(逾期本校不予受理),請家長留意作業時間與截止收件日期,俾維護申請人之權益。
四、各校收齊申請資料後,於 108 年 11 月 4 日(星期一)前寄(送)達承辦學校隆田國小(72041 臺南市官田區隆田里中山路一段 127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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