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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謝恕珍 - 教務處 | 2021-04-20 | 點閱數: 226

依據:國中教育會考全國試務會 (rcpet.edu.tw)  110.04.20 之公告

        110 年國中教育會考將於 5 月 15 、 16 日進行,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 ),國中教育會考全國試務會規劃相關防疫措施,報經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審議完成,據以實施,以維護考生權益、維持考試公平、保護考生及試務人員健康。各項防疫措施包括:全程佩戴口罩、量測體溫、不開放陪考、各試場開放冷氣,試場前、後門保持關閉,開啟試場內四個角落的窗戶各 5 至 10 公分以維持試場適度通風、英語(聽力)考試照常施測、維持試場通風並加強消毒、管制考場進出場動線、確保整體考生應試健康與安全等。

具體說明如下:

一、全程佩戴口罩:依目前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建議,由教育部提供口罩給所有考生(考試日每日 1 片),並由學校或考區試務會先行配發給考生,當考生進入考場及試場時應佩戴口罩,如經勸導或處理仍故意不佩戴口罩者,禁止進入考場及試場。各節考試期間,考生於試場內應全程佩戴口罩,屢經勸導仍故意不佩戴口罩者,將依「110 年國中教育會考違規處理要點」處理,該科考試不予計列等級或級分。 其他考場及試場內防疫規範,依據「COVID-19 (武漢肺炎)」因應指引:社交距離注意事項其相關規範,例如考試當日用餐時間或休息時間的交談,應符合室外 1 公尺、室內 1.5 公尺的社交距離,除用餐時,其餘時間仍請持續佩戴口罩。

二、進入考場前,全面量測體溫 依據「COVID-19 (武漢肺炎)」因應指引:公眾集會規定,所有人員進入考場前必須配合量測體溫,未量測體溫者一律不得進入考場及試場;經量測後,額溫高於攝氏 37.5 度或耳溫高於攝氏 38 度,將進行第二次量測。如確認發燒,將引導考生至「第二類備用試場」應試,以確保考生權益。 另為確保「第二類備用試場」也能通風良好,並能維持適當的室內溫度,其通風方式比照一般試場的作法,惟為確保「第二類備用試場」的防疫作為與考生及試務人員安全,每間備用試場最多安排五位考生,並拉開座位間距,以確保考生權益與健康安全。 此外,為避免考場入口處量測體溫造成人潮聚集,所有考場皆使用紅外線熱像儀進行初步體溫的量測。

三、不開放陪考,由學校組成考場及考生服務隊 為避免人潮群聚,將不開放考生家長進入考場陪考;由考場承辦學校及考生就讀學校組成「考場服務隊」及「考生服務隊」,以提供考生於考場所需的服務與協助。考場及考生服務隊由學校掌握成員的旅遊史及健康情況,進入考場前仍應配合相關防疫事項。如考生因身心障礙、重大傷病、懷孕或突發傷病申請應考服務者,家長於考試前得向各考區試務會申請陪考服務並獲同意者,始得進入考場。

四、各試場開放冷氣,試場前、後門保持關閉,開啟試場內四個角落的窗戶各 5 至 10 公分以維持試場適度通風 為同時確保試場通風以及降低室內溫度,並降低考生及試務人員在室內全程佩戴口罩的不舒適,試場冷氣全面開放(冷氣出風口朝上),試場前、後門保持關閉,開啟試場內四個角落的窗戶各 5 至 10 公分為原則,確保試場通風良好,並能維持適當之室內溫度。

五、英語(聽力)考試照常施測 考量考試採固定座位(實名制),所有人員全程佩戴口罩且於考試期間禁止交談,為降低周邊噪音及非預期干擾,英語(聽力)考試(含考試說明)期間將短暫關閉試場內四個角落的窗戶,以維持考試公平性。

六、維持各試場及休息區通風並加強消毒 依據「COVID-19 (武漢肺炎)」因應指引:公眾集會規定,各試場及休息區均會維持通風良好,提高試場及休息區之環境消毒頻率,並提供手部清潔等防疫物資,以供考生及考場人員使用,維持個人手部清潔。

七、管制考場進出場動線 依據「COVID-19 (武漢肺炎)」因應指引:社交距離注意事項,請各考場預先規劃考生進場、出場及考場內部移動動線,應符合室外 1 公尺、室內 1.5 公尺的社交距離,並做好標示及引導管制作為,以避免人潮聚集,考生務必配合考場規劃的動線移動,以保持適當社交距離,落實防疫工作。

八、確保全體考生應試健康與安全 教育部及本會為確保整體考生應試健康及安全,已建立與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等相關單位勾稽居家隔離及檢疫等考生資料機制,在考試前掌握依法執行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及自主健康管理(經醫院安排採檢未獲結果)之考生名單,並在考試前由考區試務會主動通知各該考生不要參加考試。此外,依法執行自主健康管理的考生,應於考前主動通報考區試務會,由考區試務會安排進行補行考試或於第二類備用試場應試。

九、保障依法執行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及自主健康管理(經醫院安排採檢未獲結果)考生考試權益 依據「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規定,在考試期間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及自主健康管理(經醫院安排採檢,未獲結果前)等考生,因配合防疫而無法應試者,將併同大陸考場,於 110 年 5 月 29 日、 30 日辦理補行考試。參加補行考試的考生,入學時採外加名額方式,不影響其他考生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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