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 112 學年度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辦理。
二、辦理時間: 112/11/6(一)~112/11/10(五)。
三、活動內容:邀請原住民族表演團體巡迴本市國中、小學現場演出,進行原住民文化特色介紹、原住民樂舞表演、原住民族問候語學習、原住民文化徵答活動。
四、申請辦法:自公告日起~112/9/15(五)止提出申請。
(一)學校於填妥申請表核章後,傳真至教育局課發科 06-2982639 或掃描檔以電子郵件寄至 davidttz@gmail.com ,本案聯絡人本土語言指導員蔡宗榮,電話: 2991111 轉 8915 、網電 99225 。
(二)公告錄取日期: 112/9/28(四)
(三)以未曾申請過文化列車學校為優先,依報名先後順序排定,預計 15 校。
五、學校配合事項:
(一)展演學校請安排一樓場地並告知參加學生人數(由學校安排全校或部分班級)與使用場所(視聽教室、活動中心或中廊、風雨球場)。
(二)請展演學校調派人員協助展演場地器材搬運、架設。
(三)展演場地需求:
1.背景懸掛(電腦輸出海報 4*6 尺 2 張、紅布條 1 張)。
2.擴音設備(無線麥克風)至少 2 支。
3.電腦及單槍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