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移民署11月8日移署移字第11201355882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重點摘述如下:
(一)受理及獲獎公告期間:
1、報名期間:自113年2月22日(星期四)至113年3月22日(星期五)完成系統報名作業,並下載系統載有流水編號之申請表等資料,連同應檢附文件(含申請表及相關佐證資料),於113年3月29日(星期五)前寄至內政部移民署(10066臺北市廣州街15號,移民事務組游先生)彙辦,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獲獎名單公告:預計113年5月底。
(二)申請對象:新住民及子女。
(三)核發獎項及金額:
1、核發獎項:包括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總統教育獎勵金、新住民及子女優秀及清寒獎(助)學金與新住民證照獎勵金。
2、核發金額:視申請獎項核予2,000元至5萬元不等獎助
勵)學金。
(四)計畫申請報名系統於113年2月22日至同年3月22日開放受理報名,請符合條件之新住民及子女踴躍報名,於113年2月22日起至113年2月27日止,將申請資料(含申請表及相關佐證資料)送至註冊組,以變賡續處理相關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