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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胡晃銘 - 學務處 | 2023-10-25 | 點閱數: 57

說明:依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中華民國 112 年 10 月 23 日技專招聯試字第 1122100459 號函辦理.

一、本會(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於 110 年 12 月 2 日技專招聯試字第 1102130188 號函知各 國技專招聯試字第 1122100459 號中學校,並於招生官網公告,因應疫情期間影響學生參 加校內服務學習課程及活動,或於校外參加志工或社區服 務,「多元學習表現-服務學習」積分採計原則,調整為服 務時數每滿 1 小時得 0.5 分(積分上限 15 分,計 30 小時)。且 僅適用參加 111 學年度及 112 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入學招生 之服務學習積分採計,合先敘明。

二、113 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入學招生之「多元學習表現-服務 學習」積分恢復原採計原則,服務時數每滿 1 小時得 0.25 分 (積分上限 15 分,計 60 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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