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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楊怡柔 - 人事室 | 2023-09-22 | 點閱數: 108

一、依據 112 年 9 月 22 日教育局公告編號第 226347 號公告辦理。
二、為落實臺南市政府「清廉效率、公開透明」之施政理念,實現民眾對廉能政府的期待,爰規劃旨揭廉政宣導活動,期使同仁瞭解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之適用及登錄程序,共創廉潔辦公環境。
三、宣導內容及執行方式:
(一)遇有具職務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飲宴邀約或關切事件等,除有「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 4 點或第 7 點第 1 項各款情形外,
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另請於主動填寫「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暨所屬各級機關、學校受贈財物、飲宴應酬、
關切事件及其他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表」後,向學校協辦政風業務之人員登錄報備。
(二)檢送「112 年中秋節廉政宣導小叮嚀」(附件 1)及「112 年中秋節廉政倫理規範宣導標語」(附件 2)各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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