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宣導資料,詳如附件。
105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39號)演習配合事項
實施時間:4月21日(星期四)13時30分至14時實施,實施時間30分鐘。
法令宣導:違反民防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五條…未依命令實施疏散避難與交通、燈火、音響及其他必要之管制,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請勿輕忽,實務上確實有民眾被開罰單,並依妨礙公務移送法辦。
時間:04/21 13:30~ 04/21 14:00 |
105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39號)演習將於105年4月21日下午1330起施放3分鐘防空警報至1400止警報結束,共計半小時,期間需配合事項如下: |
1040907六年級宣導場次
1991使用宣導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