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警察局「預防犯罪宣導及諮詢細部執行計畫」辦理。 二、為提高民眾預防犯罪觀念,防止民眾受害及加強民眾防竊意識,惠請貴校運用LED字幕(電子看板)廣為播放,以宏成效。 三、播放期間:自即日起至105年3月31日止,播放後請貴校函復「播放預防犯罪LED字幕(電子看板)宣導檔次表」,另照片檔請逕寄Email:eu2326081@yahoo.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