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102)年3月5日「優雅新都大台南」-騎樓暢通計畫專案執行小組第五次會議,裁示事項辦理。
二、本府執行「騎樓暢通計畫」,3月1日起開始取締罰款,請各機關、單位加強於本月密集宣導,周曉商家與市民,避免受罰。
三、本次宣導內容文字如下:讓「行人安全、店家賺錢」!騎樓暢通計畫自3/1起開始取締,提醒商家與市民,請勿在騎樓違規停車、擺攤,依法最高可罰2400元。
四、另提供精簡版本20字「騎樓違規停車、擺攤,3/1起取締開罰。」請交通局於公車站牌加強播放。
五、宣導內容文字電子檔請逕於本府「公務入口網(http://login.tainan.gov.tw/)」-「公文附件下載」免登入帳號密碼下載參用。
六、宣導時間:自即日起至102年3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