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滑動圖
  • 滑動圖
:::
公告 學務組長 - 校內公告 | 2022-03-14 | 點閱數: 211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3月1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026633號函辦
理。
二、本局前以111年1月12日南市教安(二)字第1110105191號函
(諒達),請學校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簡稱指揮中
心)戴口罩加嚴規定;後續,依據指揮中心111年2月24日
新聞稿,自3月1日起適度放寬戴口罩規定,爰有關佩戴口
罩規定請恢復依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
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本局110年
12月21日南市教安(二)字第1101553230號函諒達)辦理(其
中歌唱課程佩戴口罩規定亦請遵循該指引辦理)。另課程
外集會活動、校園空間開放、校園餐飲及其他教學或活動
部分,亦請依前開防疫管理指引辦理各項防疫工作。
三、請學校持續依據指揮中心發布最新防疫等級及相關措施辦
理,原本局111年3月2日南市教安(二)字第1110305250函廢
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