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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吳明鍠 - 最新消息 | 2024-09-20 | 點閱數: 21

說明:

一、依據 113 年度永龍建設公司捐助臺南市國中小學校弱勢學生 配(換)鏡實施計畫辦理。

二、計畫摘要說明:

(一)受捐助對象:本市國中小學校(含本市立高中)需配(換) 鏡之弱勢學生。(領有低收入或中低收入證明、家庭突發 因素及經導師家庭訪視認定)。

(二)實施時間: 113 學年度上學期(113 年 10 月~114 年 1 月 30 日)

(三)實施方式: 1、初篩轉介:學校護理人員以視力檢查儀器進行例行性 之視力檢查,測得裸視視力值任一眼低於 0.8(含 0.8)

之疑似視力不良者及配鏡後視力值任一眼低於 0.7 者之 配鏡視力不良者,發予健康檢查視力通知單,請家長 協助進行視力複檢。

2、眼科複檢:經眼科醫師複檢判定視力不良並於「裸視 視力不良通知單」註明建議配鏡或換鏡。

(四)配(換)鏡服務: 1、依學校所在行政區作區分,文雄眼鏡有設置門市之行 政區以門市配鏡為原則,未設置門市之行政區,則採 到校集中配鏡為原則;倘有其它狀況,如行政區幅員 遼闊,另個案辦理。(詳參計畫) 2、各校繳交「學生配(換)鏡名冊」(線上填報)期程如 下: (1)集中學校配鏡: 113 年 10 月 15 日(僅一次)。 (2)門市配鏡: 113 年 10 月 30 日 (第一次)、 113 年 11 月 15 日(第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