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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訪客 - 研習、進修資訊 | 2015-12-03 | 點閱數: 340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4 年 11 月 30 日臺教資(一)字第 1040167400 號函暨本局 104 年 11 月 24 日南市教課(一)字第 1041164127 號函(諒達)辦理。
二、前函原公告 18 場活動,本次增補至 34 場,並修正部分學校辦理時間及議程。
三、各場次議程、報名方式及聯絡人詳附件說明,議程如有更動,將公告於本計畫國小教學資源中心官方網站,不另發文通知。網址:http://goo.gl/TgTgVT
四、參加人員請本權責核給公(差)假派代,差旅相關經費請依規定向原服務單位報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