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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訪客 - 最新消息 | 2016-01-11 | 點閱數: 240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為倡導公教員工正當休閒活動,展示各機關藝文活動成果,並鼓勵員工進修創作以砥礪身心,進而增進政府活力與效能,辦理 105年全國公教美展,請同仁、眷屬踴躍創作參加。

二、本(105)年全國公教美展收件分類計有水墨(含膠彩)、書法(含篆刻)、油畫、水彩、攝影、漫畫等六類。參加對象包括各機關、公立學校編制內員工、約聘僱人員及其眷屬(限上開員工之配偶及直系血親)暨退休人員,以及全國各公立學校聘期一年以上之代理、代課教師,又臨時人員及派遣人員不含括在內。

三、各單位選送攝影、漫畫類參選作品務須依照簡章規定(詳如附件),請於作品背面右上方黏貼作品標籤(依附表 1格式填製,其中編號欄位無需填寫),於外包裝右上方處黏貼「附表 1」連同作品及「附表 2」徵選作品送件表於 105 年 2 月 25 日(星期四)前送本校人事室,送展作品市府擬擇優彙送人事行政總處(自行送交人事行政總處作品不予受理)。

四、參選作品限定為最近(送件截止日期前) 2年內之創作且未曾於其他比賽獲獎者(前三名),每人每類以選送一件參賽作品為限,並填具「附表 1」標籤及「附表 2」徵選作品送件表。

五、依簡章第十六點規定凡參選作品均應為參選人之原創著作,不得有抄襲、重作、臨摹、冒名頂替、請名師修改代為題字,或其他涉及侵害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之情形。

六、檢附 105年全國公教美展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