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553
  • slider image 555
  • slider image 554
:::
教務處 訪客 - 研習、進修資訊 | 2016-02-19 | 點閱數: 358

一、臺南市政府 105 年 2 月 17 日府秘採字第 1050163902 號函諒達。
二、各校報名資料由本局彙整後再送本府秘書處,請第二期訓練班於學習護照報名成功之學校同仁於 2 月 23 日前將報名表(詳見上列公文之附件)寄至 hsiehyting@gmail.com,如逾期未送視為無需求,將由候補人員遞補(有意願候補之學校同仁,請至學習護照查看,該期如出現空缺,請逕行報名)。
三、另第一期訓練班,因有報名成功學校同仁( 1 名)因故不能參加,請有意願報名第一期同仁前往學習護照報名(報名截止時間: 2 月 19 日中午 12 點),報名成功後,請將報名表寄至上列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