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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室 張彩綿 - 最新消息 | 2022-01-14 | 點閱數: 875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移民署 111 年 1 月 5 日移署移字第 11001393282 號 辦理。

二、上函略以,為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其子女適當 關懷扶助及獎勵,同時鼓勵新住民積極參加技術士技能檢 定取得證照,培養新住民子女特殊優秀才能,增加社會競 爭力,特研訂旨揭計畫。

三、本(110)學年度計畫重點摘述如下:

      (一)報名期間:預計自 111 年 2 月 14 日(星期一)至同年 3 月 14 日(星期一)止。

      (二)申請對象:新住民及其子女。

      (三)核發獎項及金額:

           1、核發獎項:包括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總統教育獎勵金、新住民及其子女優秀及清寒獎(助)學金與 新住民證照獎勵金。

           2、核發金額:視申請獎項核予 3,000 元至 3 萬元不等獎助 (勵)學金。

四、請貴校協助推薦及鼓勵符合條件之新住民及其子女踴躍報 名,並依限完成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系 統      (https://sp.immigration.gov.tw)線上報名與寄送申請 資料(含申請表及相關佐證資料)至內政部移民署(10066 臺 北市廣州街 15 號,移民事務組洪偉玲科員)彙辦兩項作業, 報名期間如有異動,將另行通知。

五、檢附本計畫及申請表各 1 份(如附件 1 至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