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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訪客 - 研習、進修資訊 | 2015-08-06 | 點閱數: 517

說明:

一、本案業於公告編號 72187 諒達。

二、目的

(一)因應教學現場需求,以共同備課方式,增進新進及非專長教師教學知能,落實師資品質提升。

(二)深入探討各階段主題課程內容,使建立完整的學習概念,運用正確的教學策略進行教學,進而提升學生學習成效。

三、參加對象:

(一)國小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非專長教師(含初任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教師、非自然專長授課現職教師、鐘點教師、代理代課教師),請各校務必薦派 104 學年度符合上述條件教師參加。

(二)本次研習內容為 3-6 年級自然領域上學期課程, 103 學年度已研習過自然領域下學期課程教師,請持續參加本研習。

(三)請尚未薦派教師參加之學校,務必於課務排定後盡速通知教師完成報名。

四、研習時間:

(一)中年級: 104 年 8 月 17 日(星期一)同時開辦三場次。

(二)高年級: 104 年 8 月 18 日(星期二)同時開辦三場次。

五、研習地點:東區東光國小、西港區西港國小、新營區公誠國小。

六、參加名額:每場次 80 人,共 6 場次。

七、報名/錄取方式:

(一)請於 104 年 8 月 14 日(星期五)前至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學習護照系統線上報名(開設研習學校:西港國小)。

(二)本研習區分為中年級東光場次、中年級西港場次、中年級公誠場次、高年級東光場次、高年級西港場次、高年級公誠場次,報名時請加以區辨。

八、本研習為產出實作型研習,請參加研習教師準備上學期三到六年級自然領域等相關教學素材或攜帶課本與會。

九、本市自然領域師資非專長授課比例過高,請學校行政端鼓勵並薦派教師參加,以提升教學品質,未參加研習教師,請學校自行於校內規劃增能研習或相關培訓機制,本局配合相關訪視以了解各校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師資結構與教學品質。

十、本活動承辦工作人員、講師暨與會人員,請學校惠予公(差)假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