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本市 112 年度中小學教師民俗藝術花燈製作研習注意事項
說明:
一、本局 112 年 5 月 3 日南市教社字第 1120506590 號函暨 218603 號公告諒達。
二、旨揭研習活動分 3 場次辦理,每場次 5 日,請依報名場次出席活動。
(一)第一場 7 月 3 日(星期一)至 7 月 7 日(星期五)南區新興國小。
(二)第二場 7 月 10 日(星期一)至 7 月 14 日(星期五)仁德區仁德國小。
(三)第三場 7 月 17 日(星期一)至 7 月 21 日(星期五)麻豆區麻豆國小。
三、注意事項:
(一)為使花燈製作研習順利,惠請各組預先構思花燈製作創意發想單,並將其儘早完成(請參見實施計畫第十點)連同紙本報名表寄送至各場次承辦學校,俾利轉交講師進行審圖協助修改。
(二)參加研習之人員於研習期間建議穿著輕便、適合工作且耐髒汙的服裝,並自備棉手套,以利製作花燈。
(三)研習場地停車位有限,請儘量共乘前往。
(四) 研習之簽到退涉及研習時數核發、後續獎勵及燈藝證書審核發放,請務必由報名研習本人確實簽到退。
(五)花燈作品請於研習結束前自行載離研習會場,承辦學校不負保管之責。
四、 檢附研習課程表如附件。
教育部反暴力霸凌專線:0800-200885
臺南市反暴力霸凌專線:06-2959023
本校投訴電話:06-78620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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