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1261
  • slider image 1265
  • slider image 1196
  • slider image 1197
  • slider image 1198
  • slider image 1259
:::

文章列表

宣導 陳曉貞 - 學務組 | 2016-08-26 | 點閱數: 407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5 年 8 月 18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50093904 號函辦理。 二、因應近期發生隨機傷(殺)人事件,請加強宣導不當照片於網路及媒體傳播非法散布,不僅造成被害人家屬二次傷害,更造成社會恐慌,且恐涉及違反相關法律規定如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46 條之 1 、第 94 條、第 69 條第 3 項及第 89 條等;另於網路散布不當內容之行為,亦可能觸犯旨揭法律規定,切勿因一時好奇心,進而觸犯相關法令而受罰。  
宣導 陳曉貞 - 學務組 | 2016-08-26 | 點閱數: 519
相關交通安全注意事項宣導如下: (一)安全騎(搭)乘機車:正確配戴安全帽、勿酒後騎車、行車勿當低頭族、禁止飆車、不疲勞駕駛、勿無照騎車,並勿將機車借給無適當駕照的人。 (二)大型車轉彎半徑大並有視野死角,避免過於靠近行駛於大型車前或併行,以維護生命安全。 (三)家長駕騎汽、機車載兒童及少年者:騎乘機車請依規定戴妥安全帽、騎車不超載,乘車坐後座妥繫安全帶( 4~12 歲或 18~36 公斤兒童請搭配使用座椅)、只要喝酒就不開車(提醒安全回家方式—指定駕駛、親友接送、代客駕車、改搭計程車及大眾運輸工具)、禮讓行人。 (四)騎自行車者:請佩帶自行車安全帽,保持自行車安全設備良好與完整,不可附載坐人、... 觀看完整文章
活動 陳曉貞 - 學務組 | 2016-08-26 | 點閱數: 473
說明: 一、為有效宣導學童清潔安全及個人整潔習慣,本會與企業共同製作「聰明做打掃 乾淨又安全」教案,含宣導影片、家事小秘笈與小禮物,提供國民小學老師教學使用,教導學生正確掃除觀念。 二、「聰明做打掃 乾淨又安全」教案內容,請參考靖娟基金會官網:靖娟消息→靖娟廣播站→105 年「聰明做打掃 乾淨又安全」教案申請                        ... 觀看完整文章
宣導 陳曉貞 - 學務組 | 2016-08-26 | 點閱數: 427
說明: 一、依據交通部 105 年 8 月 11 日交安字第 1055010880 號函暨本市道安督導會報 105 年 8 月 16 日南市交安字第 1050844388 號函辦理。 二、邇來民眾瘋玩「精靈寶可夢」遊戲恐引發交通安全問題,請加強宣導行人及於開(騎)車時勿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防制宣導教育。 三、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1-1 條規定,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汽車處新臺幣三千元罰鍰、機車處新臺幣一千元罰鍰。又同條例第 73 條規定,慢車駕駛人... 觀看完整文章
研習 訪客 - 教學組 | 2016-08-26 | 點閱數: 394
壹、依據:本局第二官方語言政策指標辦理。 貳、目的:教育局與臺南應用科技大學合作,規劃相關促進非英語教師英語標準發音,熟悉校園英語,以提升開口說英語的信心為目標。逐步將英語使用習慣向下紮根,融入日常校園生活。 参、英語使用能力研習(第二梯次) 一、參加對象: (一)臺南市國小編制內非英語教師及 3 個月以上非英語代理教師參加。 (二)以未參與本局與各大學合辦之非英語教師英語教學能力培訓研習為優先。 二、 課程時間表: (研習代號: 189184 )   日期 ...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訪客 - 教學組 | 2016-08-26 | 點閱數: 431
壹、依據:本局第二官方語言政策指標辦理。 貳、目的:教育局與崑山科技大學合作,規劃相關促進非英語教師英語標準發音,熟悉校園英語,以提升開口說英語的信心為目標。逐步將英語使用習慣向下紮根,融入日常校園生活。 參、參加對象: (一)本市國中小編制內非英語教師及 3 個月以上非英語代理教師參加。 (二)以未參與本局與各大學合辦之非英語教師英語教學能力培訓研習為優先。 肆、 課程時間表: (研習代號: 189183 )     日期 時間 ... 觀看完整文章
好消息 訪客 - 教導主任 | 2016-08-25 | 點閱數: 821
茄拔國小榮獲臺南市 105 年度補救教學執行成效優等! 感謝補救教學三位老師、各班級任老師,及參與補救教學行政支援的所有同仁!
公告 訪客 - 人事 | 2016-08-25 | 點閱數: 641
一、復貴校 105 年 8 月 16 日將軍小人字第 1050913673 號函。 二、查「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第 13 條,其給假比照行政院所屬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辦理,合先敘明。 三、復查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第 3 條第 1 項規定略以:「...(第 4 款)因懷孕者,於分娩前,給產前假八日,得分次申請,不得保留至分娩後;分娩後,給娩假四十二日;懷孕滿二十週以上流產者,給流產假四十二日;懷孕十二週以上未滿二十週流產者,給流產假二十一日;懷孕未滿十二週流產者,給流產假十四日。娩假或流產假應一次請畢。...」同辦法第 5 條規定:「公假、例假日、曠職、年資採計及請假方式,準用公務人員請...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訪客 - 人事 | 2016-08-25 | 點閱數: 567
一、復貴校 105 年 8 月 16 日將軍小人字第 1050913673 號函。 二、查「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第 13 條,其給假比照行政院所屬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辦理,合先敘明。 三、復查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第 3 條第 1 項規定略以:「...(第 4 款)因懷孕者,於分娩前,給產前假八日,得分次申請,不得保留至分娩後;分娩後,給娩假四十二日;懷孕滿二十週以上流產者,給流產假四十二日;懷孕十二週以上未滿二十週流產者,給流產假二十一日;懷孕未滿十二週流產者,給流產假十四日。娩假或流產假應一次請畢。...」同辦法第 5 條規定:「公假、例假日、曠職、年資採計及請假方式,準用公務人員請...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