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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總務主任 | 2014-08-06 | 點閱數: 752
一、本府 101 年 6 月 1 日府秘總字第 1010453163 號函、 101 年 6 月 7 日府秘總字第 1010473467 號函及 102 年 3 月 20 日府秘總字第 1020251961 號函諒達。
二、鑑於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因業務需要,須搭乘台灣高鐵出差,每年累積旅費金額可觀;爰此,本府秘書處特於 101 年 5 月向台灣高鐵公司申請「企業會員 5%回饋」專案(現已更改為 3%),該專案之優惠內容為,會員每半年累積旅費金額如達 60 萬元,即可享有 3%之等值乘車兌換券回饋(同仁購票時無折扣),合先敘明。
三、本專案請鼓勵同仁配合辦理;另同仁或家屬因私人活動購票,亦可累積,歡迎多加利用。
四、同仁購票時,請輸入本府統一編號「69108505」,訂購方式分述如下:
(一)利用全省超過 9,500 家便利商店購票系統(統一超商、全家便利商店、萊爾富及 OK 便利商店),於指定欄位內輸入本府統一編號,即可一次完成訂位、付款、取票及累計搭乘金額。
(二)透過高鐵網路、手機訂位系統及新型自動售票機,於指定欄位中輸入統一編號,亦可累計旅費。
(三)親至高鐵車站窗口,請服務人員輸入統一編號完成累計。
五、訂票時若未主動告知或輸入本府統一編號,該筆旅費將不予計算,且不接受事後申請累計。
六、為於每半年( 1~6 月、 7~12 月)累積金額可達標準門檻( 60 萬元),建請本府各單位及所屬機關學校配合辦理;因本案所得回饋之等值乘車兌換券,由本府秘書處機要科統籌運用,俾節省公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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