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106年度學校家庭教育輔導小組運作
學校家庭教育學生主題創作徵選活動計畫(國小組)
一、目的
(一)學生能夠從家庭教育活動融合學習生活中,感受學習過程的喜悅與樂趣,豐富個人的心靈生活,提升學習內涵。
(二)鼓勵學生踴躍創作,深化家庭教育活動,學習發揮創意,並樂於分享學習成果。
二、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二)主辦單位: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
(三)承辦單位:臺南市下營國小
三、辦理方式
(一)6班以下各類最多5件;7-25班學校各類最多請送10件;25班以上學校各類最多15件作品。超過件數依據送件清單順序取件,參加比賽送件請以學校整體報名,不接受個人送件。
(二)送件組別
1.繪畫類
(1)國小5-6年級組:家人關係相關主題
(2)國小3-4年級組:家人關係相關主題
(3)國小1-2年級組:家人關係相關主題
2.小書繪本類:
(1)國小5-6年級組:家人關係相關主題
(2)國小3-4年級組:家人關係相關主題
四、送件時間及方式:
(一)送件時間:106年9月4日(一)至15日(五)上班時間8:00-16:00送(寄)達下營國小(735下營區中山路二段72號),註明主題創作;送件請以學校整體報名,不接受個人送件。
(二)報名方式:請上網報名,於106年9月4日(一)至15日(五)至校園活動報名平台http://apply.tn.edu.tw填寫106年度學校家庭教育學生主題創作徵選活動(報名系統操作方式另案公告)。
五、參加對象:本市公私立學校學生,學生年級認定以106學年度為主。
六、規格內容
(一)繪畫類
1.作品規格:以四開圖畫紙為主,以橫式、平面呈現,不加框。
2.製作材料:使用材料不限(水彩、蠟筆、彩色筆、水墨、油彩…皆可),但不得以電腦繪製列印。
3.作品完成,於報名期間至校園平台報名系統http://apply.tn.edu.tw填寫完資料後,需下載「個別報名表」黏貼作品背面,資料不全不予評分,每人參賽以一件作品為限。
(二)小書繪本類
1.作品規格:主題作品規格不拘、字數不拘,小書繪本類文字可用書寫或電腦印製。
2.製作材料:作品以創作為主,不得抄襲他人作品。繪畫使用材料不限(水彩、蠟筆、彩色筆、水墨、油彩……皆可),亦可利用剪貼、拼布或刺繡等方式完成,但不得以電腦繪製列印,作品限於平面繪作,並妥為裝訂。
3.作品須完整呈現一本書的形式:包含封面、糊貼頁、版權頁、封底、書背等。
4.作品完成,於報名期間至校園平台報名系統http://apply.tn.edu.tw填寫完資料後,需下載「個別報名表」黏貼作品背面,資料不全不予評分,每人參賽以一件作品為限。
七、評審與獎勵
(一)評審標準:內容50﹪,創意30﹪,表現手法20﹪。
(二)參賽者獎勵原則:各組錄取特優、優等、甲等及入選若干名,特優頒發獎狀及獎品,優等、甲等及入選頒發獎狀。
(三)指導教師獎勵原則:指導學生獲特優者嘉獎貳次,優等嘉獎壹次,甲等者頒發獎狀。
(四)每件作品限1位指導老師及1位參賽學生,1位教師同時指導數位學生皆入選時,限敘獎1次。
(五)參賽作品未達評審標準時,獎項將以從缺論;優等入選件數視參賽件數之數量及作品品質決定。
(六)作品版權為主辦單位所有,擇優作品印製文宣品,不再另支稿費。
八、退件與附則
(一)退件:由家庭教育中心上網公告退件時間,由各校至指定學校領回;未於時間內領回者,則視同主辦單位自行處理。
(二)附則:
1.參賽作品必須為學生個別創作,如係臨摹她人或自己曾經得獎之作品,均不予以評選,指導教師請確實把關,如發生冒名、頂替之情事,將由參賽者與指導者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2.經評選入選之作品,主辦單位為推廣之用,有權進行後續之刊登或印製相關印刷品,作者需無條件同意。
九、成果展示:於永華市政中心及民治市政中心,展示時間另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