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徵選主題:依據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家庭教育課程綱要」,
分家人關係組及家庭生活管理組二類目。
二、收件時間及地點
(一)送件時間:9月4日(星期一)至15日(星期五)上班時間上午8:00-16:00送(寄)達。
(二)送件地點:臺南市後壁區後壁國小教導處(731後壁區後壁里195號),
信封請註明「家庭教育教案徵選」。
(三)送件內容:活動設計1式3份及報名表(附件1-2),請同步mail 至
m6zpu9fz@gmail.com。完成收件後,另以電郵回覆,收件問題,
請電詢陳冠霖先生06-6872915轉59,VOIP 177040。
三、作品規格:
(一)活動設計以A4直式橫寫,標楷12字體,上下邊界2.54cm,左右邊界3.17cm,
內容8張以內,超過不列入評審範圍,1式3份(如附件1);並將活動設計表單(附件1)轉成pdf檔
mail至m6zpu9fz@gmail.com,紙本內容需與電子檔相同。
(二)參選人報名表乙份(如附件2)。
(三)附件1及附件2表件略有更新,請勿沿用105以前表格。
四、評選:
(一)評選方式:由本中心聘請專家、學者等召開會議評選之。
(二)評選標準:
1.設計理念、教案取材、教學方法、內容及評量方法:50%
2.教案具實用性,易於學習、達成能力指標與單元目標:30%
3.教案具獨創性、流暢與生活化,能發揮個人觀點與巧思:20%
五、評選獎勵:
(一)視參選作品之數量及水準,總遴選獎項獎額如下(得不足額錄取):
(二)評選結果公佈:106年10月底前公佈於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網站。
六、注意事項:
(一)參選作品不得為「已發表作品及曾在其他比賽獲獎或正在評審中之作品」,且必須遵守著作權相關之規定,若有違反或侵權情事,由參選人自負法律責任,並立即取消參選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該獎項,獎位不予遞補。
(二)每人限送1件作品;參賽人數以2人為限。(合著作品獲獎,其禮券金額及著作分數個人分別為1/2)。
(三)每件作品均需填寫報名表,作品上請勿書寫參選人姓名,報名表夾於作品請勿裝訂,資料不全者不於評審。
(四)參考資料請註明出處,如係「引用」則請徵得原作者授權;如有侵權情事,由參選者自負法律責任。
(五)參選作品恕不退件,參選者請自行留存原稿。
(六)參選作品及相關資料請提供電子檔,若有實際教學資料或輔助教材,也請一併附上。
(七)入選作品得由承辦單位登載於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網站,作為家庭教育課程推廣之用。
(八)得獎作品著作權歸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所有,主辦單位依著作權法行使重製、發行、公開發表及相關之權利,不另致酬。
(九)凡參加徵選者,即視為同意本計畫之一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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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k to http://tainan.cloudhr.tw/TN_SCHOOL/login.aspx link to https://icourse.tn.edu.tw/mooc/index.php/ link to https://fatraceschool.moe.gov.tw/frontend/ link to https://repair.tn.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