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下營區甲中國小108年度9-12月身心障礙學生臨僱特教助理員
甄選簡章
一、依據: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用辦法。
二、特教教師助理員缺額:正取1名 ,備取1名。
三、工作內容:
(一)依特殊需求學生在校時間隨時在旁陪伴。
(二)協助特殊需求學生處理生活上相關事宜。
(三)並協助教師處理該生任何偶發事件。
(四) 各項服務內容之記錄建檔。
四、領表地點:自即日起自網路自行下載列印簡章及報名表:
(一)臺南市教育公告系統-學校校務資訊下載報名文件http://bulletin.tn.edu.tw/default.aspx
(二)本校首頁/行政公告下載https://www.cces.tn.edu.tw/
五、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108年9月3日(星期二)中午12時截止。
六、報名表領取暨收件地點:本校教導處。
七、報名資格及條件: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力之資格,有特教助理員相關資歷或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優先遴聘。
八、報名方式:檢同有關證件影印本及報名表親自或委託送件(甄選面試前需檢核各項證件正本,正本與報名送件之各項資料證件影本不符者取消參加面試資格)。
九、報名手續:
(一)填寫報名表乙份(請以正楷詳填各欄,貼本人最近二吋之半身脫帽正面照片一張,黏貼於報名表上)。
(二)繳驗學經歷及有關證件影本(面試前需檢核各項證件正本,正本與影本不符者取消面試資格)。
1.國民身分證。
2.最高學歷畢業證明文件。(學歷證件與國民身分證上所載姓名、出生年月日有不符者,不得報名)。
3.相關教育、特殊教育研習證明。
★報考人所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影本,無論錄取與否概不退還。如有不實,若因甄選後未能查覺,而予錄取一經查證屬實,將取消其甄選資格及給予解聘,甄選人不得要求任何補償及異議。
十、甄選項目、成績計算方式及錄取人數:
(一)面試:特殊教育知能與實務。
(二)錄取人數:依成績高、低為錄取之順序錄取,正取1名 ,備取1名。
十一、甄選日期及地點:
(一)面試:108年9月3日(星期二)下午2時起,依報名次序面試。
(二)資格審查地點:本校教導處。
(三)面試地點:本校多功能教室。
十二、遴聘期限:108年9月4日~108年12月31日。(國定假日及週六、日不計)
十三、支薪方式:以鐘點費方式支應,錄取人員以鐘點費方式支應,依實際核定經費作調整。上班時間為每週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8:10-11:10(每日三小時),每小時以150元計(含自付勞保費),薪資請領總額以教育局核定金額為準。
十四、錄取公告及時間:
(一)公告時間:108年9月3日(星期二)下午4時前。
(二)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s://www.cces.tn.edu.tw/及臺南市教育公告系統-學校校務資訊下載報名文件http://bulletin.tn.edu.tw/default.aspx
十五、報到時間:108年9月4日(星期三)上午8時前,未報到者,視同自願棄權,不得異議,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十六、注意事項: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導致報名、甄選日程及地點需更改,將另行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s://www.cces.tn.edu.tw/)最新消息。
(二)錄取人員應於接獲通知期限內至教導處報到,未報到者視同棄權。
(三)錄取應聘時段後,同時段請勿再至他校應聘。
(四)錄取人員需參加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公告之相關研習。
十七、聯絡人:教導處教導主任邱郁凱06-6897481#11。
十八、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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