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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 6 條第 1 項規定:「……申請人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實驗教育計畫,至遲於每年 4 月 30 日或 10 月 31 日前提出申請辦理。
二、依上開規定,本市 108 學年度第 2 學期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案之受理時間,訂於 108 年 10 月 1 日(星期二)至 10 月 31 日(星期四)截止(逾期不予受理),請各校留意作業時間與截止收件日期,俾維護申請人之權益。
三、承上,倘家長有申請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需求,請協助轉知表件及相關消息,或至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網站(http://nonschool.tn.edu.tw/ 參閱。
一、有關 108 年 10 月 1 日起交通新制-騎乘電動自行車規範如下:
1 、騎電動車未戴安全帽( 300 元)
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處駕駛人新台幣 300 元罰鍰。
2 、電動車超速( 900~1,800 元)
電動自行車於道路行駛時,行駛速度超過型式審驗合格允許之最大行駛速率每小時 25 公里者,處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新台幣 900 以上 1,800 百元以下罰鍰。
3 、擅自改裝電動車( 1,800~5,400 元)
電動自行車在道路行駛時,若擅自增、減、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處電動自行車所有人新台幣 1,800 元以上 5,400 元以下罰鍰。
二、以上交通新制請民眾知悉,以...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依據該校 108 年 9 月 3 日崇明小教字第 1080840497 號函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完善我國海外攬才政策就學配套實施計畫」辦理。
二、為落實政府延攬及吸引外籍人才來臺工作及生活之政策,協助前開外籍人才之子女能於國內短期居留期間,適應本國語文及教育,並順利銜接其英語、數學及科學等科目之原有課程,以利回該居住國後延續其學習。
三、申請資格:居留地為臺南市之學生,並符合以下條件者,優先入學:
(一)依據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來臺之外國專業人才之子女,但不包括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立案之短期補習班之專任外國語文教師。
(二)依據境外優秀科學技術人才之子女來臺就學辦法之學生。
四...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旨揭活動辦理時間: 108 年 11 月 9 日(星期六)上午 8 時 30 分至下午 12 時 45 分。
二、活動地點:臺南市南區永華國小。(臺南市中華西路一段 2 巷 17 號)。
三、參加人員:特殊兒童、手足、家長及特教志工,人數 100 人。 (親子務必共同參加)。
四、報名方式:公告後即接受報名,以學校為報名單位,不接受個別報名,額滿截止。
1.請於 108 年 10 月 28 日(星期一)前彙整參加學生及家長名單(附件二:學校報名表)並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 tn3355@tn.edu.tw(永華國小輔導主任孔繁賢收)。
2.因名額有限,請各校特教... 觀看完整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