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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 113 年度臺南市永康區大橋國小分區特教中心工作計畫辦理。
二、辦理時間: 113 年 7 月 3 日(星期三) 09:00~12:00 。
三、研習地點:臺南市永康區大橋國小一樓視聽教室(臺南市永康區大橋三街 173 號)。
四、參加人員:本市各國中小普通班教師、特教班教師及幼兒園教師、教保員。
五、報名方式:請於 113 年 6 月 28 日(星期五)前登入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報名,報名人數 80 人,承辦學校保留名額 25 位,額滿為止。
六、請所屬單位惠予參加研習人員及工作人員公(差)假登記,全程參與者核予 3 小時研習時數。
七、檢附研習計畫 1 份(如附件)。
一、依據 113 年度臺南市永康區大橋國小分區特教中心工作計畫辦理。
二、辦理時間: 113 年 7 月 4 日(星期四) 09:00~12:00 。
三、研習地點:臺南市永康區大橋國小一樓視聽教室(臺南市永康區大橋三街 173 號)。
四、參加人員:本市各國中小普通班教師、特教班教師及幼兒園教師、教保員。
五、報名方式:請於 113 年 6 月 28 日(星期五)前登入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報名,報名人數 80 人,承辦學校保留名額 25 位,額滿為止。
六、請所屬單位惠予參加研習人員及工作人員公(差)假登記,全程參與者核予 3 小時研習時數。
七、檢附研習計畫 1 份(如附件)。
說明:
一、依據 113 年度臺南市立安順國民中學分區特教中心工作計畫辦理。
二、辦理時間: 113 年 6 月 20 日(星期四)下午 1:10-下午 3:45 。
三、研習地點:安順國中順中館一樓影視教室(臺南市安南區安和路三段 227 號)。
四、參加人員:本市普通班教師、特教教師,預計錄取 25 名。
五、報名方式:請於 113 年 6 月 17 日前登入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報名,以登錄報名為錄取原則。
六、請所屬單位惠予參加研習人員及工作人員公(差)假登記,全程參與者核予 2 小時研習時數。
七、檢附研習計畫 1 份(如附件)。
說明:
依據國立臺灣範大學 113 年 5 月 21 日師大特教中字第 1131015070 號辦理。
研習日期: 113 年 7 月 10 日(星期三)及 7 月 11 日(星期四), 9:00 至 16:10 ,請於是日 8:40 開始報到。
研習對象:縣市之國中小之心評教師及特教老師為主。
研習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圖書館校區博愛樓地下一樓 B109 室(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29 號)。
報名方式:請自行於 113 年 7 月 1 日(星期一)前至全國特教資訊網(http://special.moe.gov.tw/index.php 研習報名→大專特教研習專區報名,請務必自行上...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13 年 5 月 21 日師大特教中字第 1131015095 號辦理。
研習日期: 113 年 8 月 6 日(星期二),下午 1:30 至 4:40 ,請於是日下午 1:00 開始報到。
研習對象:國小特殊教育教師、學前及幼兒園教師。
研習地點:本校圖書館校區博愛樓地下一樓 B109 室(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29 號)。
報名方式:請自行於 113 年 8 月 1 日(星期四)前至全國特教資訊網(http://special.moe.gov.tw/index.php 研習報名→大專特教研習專區報名,請務必自行上通報網查詢錄取狀態。
檢附原函檔案及附...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13 年 5 月 21 日師大特教中字第 1131015111 號辦理。
研習日期: 113 年 8 月 7 日(星期三),下午 1:30 至 4:40 ,請於是日下午 1:00 開始報到。
研習對象:國小特殊教育教師、學前及幼兒園教師。
研習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圖書館校區博愛樓地下一樓 B109 室(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29 號)。
報名方式:請自行於 113 年 8 月 1 日(星期四)前至全國特教資訊網(http://special.moe.gov.tw/index.php 研習報名→大專特教研習專區報名,請務必自行上通報網查詢錄取狀態...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對地方政府特殊教育行政績效評鑑指標、學前特殊教育服務品質方案績效指標、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教學及輔導辦法、本市特殊教育心理評量人員培育與管理實施要點及 113 年度中央補助款考核項目規定,教育相關人員每年應參與特教專業知能研習時數如下:
(一)學校行政人員─含校長、園長、主任(含園主任)、組長、幹事、護理師─每年至少達 3 小時以上。
(二)普通班教師每年至少達 3 小時以上。
(三)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每年至少達 3 小時以上。
(四)特殊教育教師每年至少達 18 小時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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