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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子豪 - 校務 | 2020-02-25 | 點閱數: 716

一、依據臺南市美術館 109 年 2 月 12 日南美公字第 1090600024 號函辦理。
二、參訪日期及地點:
(一)時間: 109 年 4 月 1 日至 7 月 14 日臺南市美術館開館期間(限平日,星期一休館),每日安排 1 梯次,每梯次 40 人,美術館將視實際參訪人數調整參訪內容與時程。
(二)地點:臺南市美術館 2 館。
三、參加對象與申請方式:
(一)對象:本市偏鄉小學(申請學校須符合教育部核定之偏遠地區學校資格)。
(二)申請條件:每間學校至多申請 1 個梯次 1 輛車,每輛車資上限 7,000 元,共開放 15 車次申請,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額滿為止。
(三)申請及審核方式:請有意願申請之學校填寫完報名表(附件一),並傳真至教育局社會教育科及致電確認(聯絡人:吳錦梅老師,網路電話:99612 ,傳真電話:2956727),經教育局與美術館審核通過後即可進行參訪。
四、申請說明:
(一)申請內容:由本計畫提供 1 輛遊覽車之車資、 40 名師生餐費及活動體驗材料費,並提供參訪學校每班 2 名帶隊教師免費門票優惠。車輛與午餐由校方自行安排,如學校參訪行程經費超出本計畫提供之費用上限,將由校方自行支應(活動體驗材料費一份 50 元)。
(二)申請方式:
1、行程之交通費視各校到館距離,採檢據核實支應方式提供費用(含稅)。
2、請於參訪當天檢附交通費之三聯式發票正本、餐費之收據或三聯式正本發票予臺南市美術館活動承辦人,並於 2 週內回傳「參訪回饋表」電子檔 (附件二)至 yichunhou@tnam.museum 。
(三)交通費及餐費之發票或收據買受人為:「臺南市美術館」,統一編號:「47917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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