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108 年 9 月 6 日友達(政)字第 2019090031 號函辦理。
二、本案申請條件如下(3 點皆須符合):
(一)家境清寒之學生,經老師認定或提供書面證明者。
(二)對科普或環境文化保護具熱忱學生:曾參與校內或校外環境/文化保護活動或課程,經學校導師認定,於申請表中進行書面說明者。
(三)其他表現條件:
1、在校品格表現:行為表現良好,且(銷過後)不得被記小過以上之懲處,經學校導師出具證明者。
2、在校學習表現: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平均必須達 70 分以上,並檢附書面證明。(小一新生可不檢附成績證明)
三、補助名額與金額:共 110 名,每名 3,000 元。凡申請之學校每校至少補助 1 名;惟若超出名額上限,將由本局擇優錄取。
四、申請方式:即日起至 108 年 9 月 30 日前,於 http://t.cn/AiR1QKMY 線上申請,逾時恕不受理。
五、如本案申請者已另領取政府、其他民間機構或學校設立之獎學金,請留意其所領取之獎學金是否規定不得重複領取,以免抵觸該規定。
六、檢附本案實施辦法(含申請表暨家長同意書)、系統操作、申請問答參考,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