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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楊絢雯 - 會議 | 2023-01-10 | 點閱數: 540

一、依據:教育部 111 年 9 月 5 日臺教社(二)字第 1112403752 號函辦理。

二、目的:

(一)為推展本市家庭教育各項活動及服務項目,讓更多民眾了解家庭教育、家庭和諧之重要,及推展本市建構家庭輔導網絡服務模式,協助最需要協助家庭,關懷處境、支持心境、紓緩困境,幫助學生安心向學,辦理志工招募培訓,以儲備具有專業家庭教育知能之志工,成為家庭教育推展種子。

(二)透過專業課程規劃,分段辦理培訓、考核,培養志工口語表達能力、溝通技巧,學習多元活動宣導方法及儲備其相關專業知能,用以對民眾宣導家庭教育業務時,可達最佳成效。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二)主辦單位: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

四、招募對象:臺南市民25 歲以上, 65 歲以下,具大專以上學歷,有志參與家庭教育工作之市民)。

五、上課地點:本市家庭教育中心-溪北服務處(臺南市新營區秦漢街 118 號)及
永康諮詢服務處(永康區華興街 2 號 2 樓;永康復興國小內)。

六、服務內容

(一)諮詢輔導組:個別化親職教育專案訪視工作及 412-8185 家庭教育專線諮詢。

七、報名方式:

(一)至112 年 3 月 1 日(星期三)下午 5 點前,以下列四種方式,擇一方式報名(報名時請提供一張一吋照片、身分證及學歷證件影本或電子檔),並來電(06-3129926#35 陳先生)確認是否收件,完成報名手續。

1.google表單填寫(https://forms.gle/wuo24aYHLqBuB6bB6):填寫表單後,1吋照片、身分證及學歷證件電子檔上傳。

2.傳真:06-3127455

3.E-mailtnfamily885@gmail.com

4.親送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

  (1)中西區公園路 127 號(溪南服務處)

 (二)本中心對報名人員保有審查權,名單於 112 年3月 8 日(三)公告於本中心網站( https://web.tainan.gov.tw/family/),未錄取人員本中心不個別通知。

八、培訓方式

(一)第一至第三階段完成後參加筆試,筆試通過者加入志工實習;通過面談後,始可加入志工行列。

(二)出席規定

1.第一階段:計 12 小時,上課時數需達9小時。

2.第二階段:計 18 小時,上課時數需達15小時。

3.第三階段:計 24 小時,上課時數需達18小時

4.第四階段:依 P5 載述實習之規定。

(三)授證:經評估與考核合格者,授予志工聘書(1 年 1 聘),接聘後執行任務為無給職。

 

*課程內容與報名表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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