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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 陳怡方 - 幼兒園 | 2024-09-13 | 點閱數: 155

臺南市東區崇學國小附設幼兒園 113 年 9 月至 114 年 1 月學前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第二次公告)

壹、依據

  一、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學前及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工作實施要點。

  二、臺南市 113 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身心障礙學生申請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實施計畫。

貳、錄取名額:依審查成績高低排序錄取,正取 1 名,備取 1 名。

參、報名資格:

    1.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

    2.有幼教、特教、護理服務相關資歷或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優先遴聘。

肆、工作內容: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 6 條第 1 項第 1 款第 2 目規定之工作職責「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在教師督導下,提供個別在園之生活自理及其他校園生活等支持性服務」。

伍、進用期間:自簽約日起至 114 年 1 月 20 日止,並視補助款項額度決定服務日數;經費由市府專 款補助,惟當進用原因或經費來源消失時,將同時無條件解聘,不得用任何理由留任。

陸、報名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13 年 9 月 20 日(星期五)下午 4 點前截止,逾時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採本人親自或委託他人現場報名,當場繳交書面資料,不受理通訊報名。

   三、報名時請繳附下列表件(請依下列順序排列): 正本驗畢發還,未繳交者不予受理報名,影本請以 A4 白色普通紙影印,加註「與正本相符」,簽名或蓋私章後繳交備查。

       ( 1 )報名表乙份

       (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

       ( 3 )學歷證件影本乙份。

       ( 4 )特教學生助理人員 36 小時職前訓練研習證明書影本乙份(無者免附)。

   四、報名地點:幼兒園小熊班(地址:台南市東區崇學路 98 號)請將上述表件於上班時間親送本校幼兒園小熊班(送件資料恕不寄還,證明文件正本驗畢歸還)。

   五、聯絡人:幼兒園陳老師,電話: 06-2689951*124 。

柒、甄選方式:採取書面審查及口試,並經甄審委員審核。

捌、甄選日期: 113年 9 月 23 日(星期一)上午八點半,於本校幼兒園小熊班進行口試。

玖、錄取公佈: 113 年 9 月 23 日(星期一)上午 14 時前 於本校網站公告,並電話個別通知。

拾、遴用相關規定:

    一、本案進用之特教學生助理員,依市府公告核定方式支薪,以鐘點費每小時 183 元支應,符合勞基法規定之基本工資、每天服務不超過 8 小時薪資,請領總額以教育局核定金額為準。

    二、經甄選後進用之人員須依勞基法規定辦理,相關勞、勞退金由教育局核定額度內勻支。

    三、本案係屬「特教服務」性質,不適用「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奉點支給報酬標準表」。

   四、寒、暑假期間不上班亦不支薪、不加保,無年終獎金。

   五、錄取人員需參加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公告之相關研習或接受學校之職前訓練。

拾壹、報到日期: 113年 9 月 23 日(星期一)下午 16 時前於本校幼兒園小熊班報到簽約。

拾貳、本甄選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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