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 108 年 A1A2 類交通事故計 176 件、死亡 181 人,危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甚鉅,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刻不容緩,請家長參閱以下分析表並共同防制事故發生及維護自身安全。
1.車種以機車,年齡以 65 歲以上、 18-24 歲為主
2.肇事主因:以未依規定讓車、未注意車前狀況、違反號誌管制指揮
3.事故型態:以人與汽(機)車穿越道路、車與車(同向擦撞、側撞、路口交岔撞)、汽(機)車本身翻倒、摔車
4.實地違規(交通部實地調查):以闖紅燈、未依規定2段式左轉、路口違停、紅燈右轉、行人跨越雙黃線居多
5.交通安全文化指標(交通部實地調查):本市表現6都最低,民眾守法與風險觀念不足
6.事故發生率最高之指標:
• 16~24歲
• 18~19歲
• 65歲以上
• 路口交岔撞
• 路口側撞
• 路口追撞
• 自行車
7.行為指標需加強教育改善:
未戴安全帽
行人違規
未依規定讓車
違反號誌管制或指揮
超速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