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 CRPD )第 7 條、特殊教育法第 15 條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減少班級 人數或提供人力資源與協助辦法第 5 條第 2 項辦理。
二、實施目的:為保障各類別障礙學生之學習權益,強化普通 班導師(以下簡稱導師)特教知能。
三、旨揭計畫於 112 學年度起實施,重點摘要如下:
(一)實施對象:本市所屬學校現有身心障礙學生所對應之普 通班導師。
(二)實施原則:教師以修習實體或線上之特教專業課程為原 則。
(三)實施內容:依教育部及本局因應政策及教師需求規劃辦 理之各項特教專業知能研習。
(四)本平臺之檢核分為推薦課程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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