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市 111 學年度藝術與美感深耕計畫辦理。
二、本案預計補助 40 校參與藝文場館體驗,每校 2 萬 8,300 元為原則。
三、請依申請計畫書格式,於 112 年 1 月 18 日(星期三)前,將申請計畫書及核章之經費概算表紙本寄送<70801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 2 段 6 號>特幼教育科黃薏庭老師收;計畫書電子檔逕寄至 tnhting@tn.edu.tw 信箱(請以可編輯之 word 檔寄送,檔名:○○學校藝文場館體驗申請計畫書)。
四、檢附實施計畫、申請計畫書、經費概算表(範本),請逕行下載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