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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列表

一般公告 資料組長 - 輔導室 | 2024-05-16 | 點閱數: 62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對地方政府特殊教育行政績效評鑑指標、學前特殊教育服務品質方案績效指標、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教學及輔導辦法、本市特殊教育心理評量人員培育與管理實施要點及 113 年度中央補助款考核項目規定,教育相關人員每年應參與特教專業知能研習時數如下: (一)學校行政人員─含校長、園長、主任(含園主任)、組長、幹事、護理師─每年至少達 3 小時以上。 (二)普通班教師每年至少達 3 小時以上。 (三)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每年至少達 3 小時以上。 (四)特殊教育教師每年至少達 18 小時以上。。 ... 觀看完整文章
一般公告 資料組長 - 輔導室 | 2024-05-15 | 點閱數: 51
說明: 一、本局 113 年 3 月 11 日南市教特(二)字第 1130364213 號函諒達。 二、藝術教育貢獻獎團體與個人之推薦,由各團體、法人、學校列舉具體事實及證明,並以書面向本局推薦,申請方式如下: (一)報名期間:即日起延長至 6 月 14 日止。 (二)繳交資料:請於 113 年 5 月 31 日前,將推薦表、佐證資料及光碟以郵寄或親送至「臺南市六甲區林鳳國民小學」並註明參加「臺南市藝術教育貢獻獎」(地址: 734 臺南市六甲區中社里 13 鄰林鳳營 240 號,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電話: 06-6983583 分機 123 。       1.推薦表:請推薦單位於「... 觀看完整文章
一般公告 資料組長 - 輔導室 | 2024-05-15 | 點閱數: 74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113 年 5 月 13 日高市教特字第 11333658900 號辦理。 二、活動日期: 113 年 7 月 3 日至 5 日(三天) 三、活動地點:高雄港駁二特區、義大世界、岡山之眼、科學工業博物館 四、參加對象:預計國小中、高年級(3-6 年級)、國中聽障學生 12 名,及隨隊輔導老師至多 3 名(視參加學生數而定)。 五、為促進聽障學生參與社會活動體驗,請推派學生參加活動。另為增加師生互動機會,學生設籍學校可推派教師擔任隨隊老師,局端再依大會規定協調教師參加。 六、報名方式:請於 113 年 5 月 23 日(星期四)下班前完成本表,並掃描回傳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調用教師蘇應振 hngc... 觀看完整文章
一般公告 資料組長 - 輔導室 | 2024-05-15 | 點閱數: 55
說明: 一、依據本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學生情緒及行為問題專業支援團隊實施計畫辦理。 二、 112 學年度第 2 學期情支團隊電話諮詢時間如下:        (一)民治特教中心              1.時間:每週二下午 1 時 30 分至 4 時              2.聯絡電話:06-6337740           &nbs... 觀看完整文章
一般公告 資料組長 - 輔導室 | 2024-05-11 | 點閱數: 52
說明: 一、為協助本市具情緒行為問題之特殊教育學生適應校園生 活、提升學習效果,並增進學校團隊處理特殊教育學生情 緒行為問題之專業能力,成立本市特殊教育學生情緒及行 為問題專業支援團隊(以下簡稱情支團隊)。 二、本市所屬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經鑑輔會鑑定之特殊教育 學生具情緒行為問題者,經校內二級輔導介入後經評估仍 無成效者,學校得依本計畫提出情支團隊申請。 三、每學期電話諮詢服務時間另行公告,以提供學校相關人員 等諮詢之用。 四、檢附本市特殊教育學生情緒及行為問題專業支援團隊實施 計畫 1 份。
一般公告 資料組長 - 輔導室 | 2024-05-10 | 點閱數: 73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3 年 5 月 7 日臺教師(一)字第 1132601483 號函辦 理。 二、該部為鼓勵學校發展文化美感體驗課程,實施有效美感教 學及涵養學生美感經驗,特規劃旨揭計畫,說明如下: (一)課程發展階段: 1、教育部補助學校與藝文場館共同發展新課程,同時鼓 勵前期參與學校持續修整課程,或發展不同學習階段 之體驗課程;文化部補助藝術家或專業藝文團體發展 課程。 2、本案委由國立臺北藝術大學擔任輔導角色,提供專業 諮詢建議,課程經實施及修正後,上傳至美感教育資 源整合平臺「藝拍即合-課程體驗」。 (二)課程實踐與場館體驗階段:、鼓勵學校申請運用發展階段... 觀看完整文章
一般公告 資料組長 - 輔導室 | 2024-05-08 | 點閱數: 45
主旨: 「身心障礙學生升學輔導辦法」,於中華民國 113 年 4 月 26 日以臺教學(四)字第 1132801772A 號令修正發布,請參閱。 說明: 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https://edu.law.moe.gov.tw )下載。 二、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林專員,電話:( 02 ) 7736-78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