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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訊息 郭峻銘 - 學務處 | 2024-05-17 | 點閱數: 69

一、目的:期透過本項繪畫(含四格漫畫)創作,促進社會大眾瞭解合作事業的真諦與功能,並能充分運用合作社組織,建立「我為人人,人人為我」互助合作的祥和社會;經由不同角度的觀察及建議,提供當前各類合作事業現況與未來發展方向,以因應國際經濟及社會環境快速變遷。

二、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內政部

承辦單位:台灣農業合作社聯合社

協辦單位:中華民國合作事業協會

           台灣省嘉南羊乳運銷合作社

           台灣合作社聯合社

           台灣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

三、參賽主題:「合作社促進永續發展」

說明:進入 21 世紀,全球發展面臨不少的困境,聯合國先後提出 8 項千禧年發展目標( 2000-2015 )與 17 項永續發展目標( 2016-2030 )為之因應,期待社會各界認識「滿足當代需求的同時,不損及後代子孫滿足其自身需求」之發展途徑,從而開啟了全球對於永續發展的關注。

      為了配合聯合國 17 項永續發展目標, 2019 年行政院訂定「臺灣永續發展目標」,計有 18 項核心目標、 143 項具體目標及 336 項對應指標。

      2022年聯合國秘書長安東尼歐‧古特瑞斯( General Antonio Guterres )在國際合作社節慶賀文表示,世界已來到深淵的邊緣,也就是走到一個錯誤的方向,而合作社卻是一直努力拉回到正確的方向,讓世界更為美好。

      誠如國際合作社聯盟( ICA )認為,實現永續發展目標可以看成是合作社的基因,並以「合作社支持永續發展」作為標語,遵行合作社價值與合作社原則投入永續發展的工作。

四、合作事業之角色與功能

(一)對社會而言,可緩和資本集中,縮短貧富差距,促進社會祥和。聯合國大會多次肯定合作社在社會發展中的作用,包括促進充分就業、參與保護環境、善盡社會責任及透過公平貿易確保社員權益等。當然對參與合作社的社員而言,可謀求個人經濟利益,改善生活或提升工作就業之品質。

(二)對消費者而言,可運用消費合作或公用合作,以維持日常生活或增進生活品質。

1.消費合作是集結共同購買的消費力量,購買健康優良產品,如:台灣主婦

  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苗栗縣機關學校員工消費合作社聯合社、南投縣南

  崗勞工消費合作社…等。

2.公用合作是透過共同設備的使用,如設置住宅、醫療、托老及托兒等公用設備供社員生活上使用業務。如:基隆市第一住宅公用合作社…等。

(三)對農民而言,可運用農業合作社增強競爭力,促進農業升級,建立農企業,

    以持續發展農業,安定生活,繁榮農村。小農制的台灣,面對工商業的普

    遍發展,以及全球化市場經濟的大趨勢,只有運用農業合作,農民結合一

    起運作才能對抗大企業及資本市場。

1.生產合作:為擴大農場經營規模,可運用合作農場或生產合作,如:雲林縣漢光果菜生產合作社、雲林縣土庫養豬生產合作社、嘉義縣鰻蝦生產合作社、嘉義縣菇類生產合作社、苗栗縣有機農業生產合作社、南投縣鹿谷鄉凍頂茶葉生產合作社、嘉義縣崙陽合作農場、苗栗縣傑農合作農場等。

2.運銷合作:為順利運銷農產品,可運用農產品運銷合作,如:嘉南羊乳運銷合作社、高屏花卉運銷合作社、花蓮縣肉品運銷合作社等。

3.供給合作:為保障農機、肥料、農藥、種苗及其它資材之順利供應及優良品質,可運用農用資材供給合作,如:臺中市花卉供給合作社、南投縣家畜肉類供給合作社、彰化縣家畜肉類供給合作社、台灣藥物供給合作社等。

4.勞動合作:為專業農民的工作機會,可運用農務勞動合作,如:雲林縣虎尾製糖勞動合作社、雲林縣北港製糖勞動合作社、臺東縣關山原住民造林勞動合作社、臺東縣雅瑪原住民造林勞動合作社、臺東縣達仁原住民造林景觀園藝勞動合作社、臺東縣鹿野原住民造林勞動合作社、保證責任臺東縣原住民第二造林勞動合作社、臺東縣日贛原住民造林勞動合作社、臺東縣東海岸原住民造林勞動合作社。

(四)對勞務工作者而言,勞心勞力的工作者,可運用生產合作、勞動合作或運輸合作等,共同承攬勞務或提供社員運輸經營所需服務等,以改善工作條件,或增加就業機會與業務收入,以發展生計。如:南投縣原住民愛鄰照顧服務勞動合作社、新北市原創原住民搬運勞動合作社、台北市第六計程車運輸合作社…等。

(五)對中小企業者而言,可運用供給、利用,運銷或信用、保險等合作業務,以聯合經營或採取策略聯盟,增強經營體系及專業分工,以紓解經營困難。如:台灣藥物供給合作社、屏東縣醫療廢棄物處理設備利用合作社、臺灣區漁船產物保險合作社…等。

(六)對資金融通而言,可運用金融合作,週轉所需資金或接受存款、從事貸款及鼓勵儲蓄。如:淡水第一信用合作社、台中市第二信用合作社、花蓮縣吉安儲蓄互助社、台東縣東台儲蓄互助社…等。

(七)對社區居民而言,可運用合作社,辦理多項合作業務,進行總體營造促使社區發展。總之,合作社是基層庶民大眾的結合,為發展事業、保障權益、改善生活、追求安居樂業而形成互助合作的組織,有益於個人與社會的業務。如:宜蘭縣蘇澳鎮白米社區合作社、臺北市大稻埕社區合作社、嘉義縣布袋鎮東港社區合作社、臺南市西拉雅文化山城社區合作社等。   

五、若須了解合作事業的發展,可至下列相關網站考參。

    『國際合作社聯盟入口網站https://ica.coop/

『內政部合作事業入口網站https://coop.moi.gov.tw/cphp/

『台灣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入口網站https://www.hucc-coop.tw/

『中華民國儲蓄互助協會入口網站http://www.culroc.org.tw/

『中華民國合作事業協會入口網站http://www.clc-coop.tw/main.php』

六、參賽組別:

    (一)國小組( 1-3 年級)

    (二)國小組( 4-6 年級)

    (三)國中組

七、繪畫方式:

     (一)請畫在四開圖畫紙上,並在作品背面右下角以正楷書寫組別、學校年級、姓名、連絡電話、地址及主題等,資料不全者以棄權論。

     (二)內容以「合作社促進永續發展」為主題自由發揮。

     (三)表現素材不限,水彩、蠟筆、粉臘筆、彩色筆或綜合應用皆可。

八、評審方式:由承辦單位邀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小組,遴選出得獎、入選作品。

九、評分標準及項目:總分 100 分(主題創意 40%、視覺美感 30%、表現技法 30 %)。

十、名額及獎勵方式:

    第一名/每組各一名,獎勵金新台幣壹萬元整,獎座及獎狀各乙份。

    第二名/每組各一名,獎勵金新台幣伍仟元整,獎座及獎狀各乙份。

    第三名/每組各一名,獎勵金新台幣參仟元整,獎座及獎狀各乙份。

    佳  作/每組各五名,獎勵金新台幣壹仟元整,獎狀乙份。

    入  選/若干名,獎狀乙份。

    指導老師獎/ 獎狀乙份。

十一活動期限:自即日起至 113 年 5 月 31 日止(以郵戳為憑),來稿請寄至 432

台中巿大肚區王田里興和路 326 號【台灣農業合作社聯合社】

收,註明「合作事業繪畫比賽」。

十二、公布方式:於決審評審會議結束後將得獎作品及姓名,公布於內政部合作事業入口網站或台灣農業合作社聯合社網站

http://www.ftpac.org.tw),並個別通知得獎人。   

十三、頒獎:於決審會議結束後,配合慶祝合作社節相關活動擇期舉行。

十四、其他事項:

    (一)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包括規格不符),主辦單位不負保管之責,

請自行留底。

    (二)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讓與主辦單位編修運用於宣傳、發表、出版、佈置、展覽、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書冊等,不另致酬。前開所稱之著作財產權,乃依著作權法第三章第四節之規定辦理。

(三)參賽作品須符合活動主題及投件規格;不合規定者,不予評審。

 (四)參賽作品不得重製、抄襲他人作品。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回收已領取之獎金、獎狀、獎座。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悉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五)參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或減少錄取名額。

    (六)參賽作品每人限投一幅。

    (七)郵遞請用硬紙板保護並以掛號郵件交寄。參賽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八)獎勵金均應依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九)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