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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黃雅齡 - 總務處 | 2019-03-27 | 點閱數: 2796

節錄內文如下:

主旨:檢送本府與臺南市議會合辦 108 年度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班第三期分派表乙份,請於 108 年 4 月 9 日前核派參訓人員名單,未依前揭期限內辦理者視同放棄,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與臺南市議會 108 年度採購專業人員基礎及進階訓練班合辦開班計畫」辦理。
二、旨揭基礎訓練班員額分配,係依本府 107 年 9 月 18 日府秘採字第 1071045295 號函調查後,依各機關所提參訓需求辦理。
三、考量學校業務及人員異動頻繁,本府所屬各級學校(含幼兒園)之派訓,由教育局統一彙整,請各學校及幼兒園依教育局之教育公告彙送資料。

四、旨揭第 3 期訓練預訂自 108 年 5 月 16 日起至 108 年 7 月 4 日止(每週二、四)舉辦,上課地點位於永華市政中心。如未依旨揭期限內派訓者,視同放棄,由有意願列入備取人員者,於候補期間(自 108 年 4 月 11 日起至 108 年 4 月 12 日止)逕由機關薦派至臺南市政府公務入口網(http://login.
tainan.gov.tw/login.aspx)登入帳號及密碼後,於『教育訓練報名』區報名審核後,視為備取人員,依序以電話通知遞補。

五、曾參加旨案訓練因故尚未取得及格證書,而得以補課、補考方式完成者或已取得證書者,請勿納入推薦名單。
六、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所需經費由本府秘書處業務費項下支應。臺南市議會參訓學員請於報名時將參訓費用每人新臺幣 2,840 元整。上課期間不提供午膳,請學員自理。
七、隨文檢附分派表、學員基本資料表及課程表(暫訂)各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