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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資料組長 - 輔導室 | 2021-08-31 | 點閱數: 323

臺南市忠孝國中110學年 9-12 月特教學生助理員甄選簡章

一、報名資格:

(一)具備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

(二)身心健康且無法定傳染疾病。

(三)有經驗者優先錄取。

二、報名日期:公告起至 110年 8 月 31 日(星期五)下午 15 時 00 分止。

三、報名方式:採親自送件(含 110年 8 月 31 日下午 15:00 前送達)填妥報名表,送至本校輔導室資料組辦理,報名時須檢附身份證件(身份證、駕照、健保卡擇一)及最高學歷等證明文件正本,現場驗畢後歸
                          還,不接受通訊報名。

四、報名地點:本校輔導室,電話: 06-2670495轉 152 。

       報名地址:台南市東區崇善路 151號  忠孝國中輔導室。

五、甄選事項:

    (一)甄選日期: 110年 8 月 31 日(星期五),下午 16 : 00 。

    (二)甄選方式:一律採取書面審查。

    (三)甄選地點:本校輔導室。

    (四)審查資料:報名表、個人簡歷( 500字以內)、身份證件影印本、最高學歷等證明文件影印本。

六、工作內容:

   ()服務本校特殊需求學生的在校時間生活輔導照應及家長聯繫等事宜。

    ()執行業務過程需配合特教教師完成執行紀錄,包含簽到表、照片、完成通報網助理員基本資料填寫及服務紀錄(所有資料於活動結束1週內完成,繳回資料組備查)

     執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六條(略)教師助理 員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相關工作職責完成教育訓練並配核督導考核 參加相關教育研習

七、錄取公布: 110年 8 月 31 日(星期五)於「本校網站」公告。

八、附則:

(一)本計畫依審查成績高低排序錄取,正取 1備取數名

(二)免繳報名費。

九、報到:

(一)報到日期: 110年 9 月 1 日上午 7 : 30 。

(二)報到地點:忠孝國中輔導室。

十、遴用:

(一)僱用期間:於臺南市政府公告核准補助後始可正式進用,時間定為自錄取日起至 110年 12 月 31 日,並視補助款項額度決定服務日數;經費由市府專款補助,惟當進用原因或經費來源消失時,將同時
                          無條件解聘。

(二)僱用薪資:本案僱用之特教鐘點助理員,依市府公告核定方式支薪,原則上以鐘點費方式支應,每小時以 160元(含勞、健保)計,每天服務時數俟市府核定後配合學生實際需求做調整。

(三)本案係屬購買「特教服務」性質,不適用「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奉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並應依規定辦理勞保(含職傷)、健保及勞退。

(四)候用特教鐘點助理員如欲於僱用存續期間內辭職,應於一週前以書面通知本校,遺缺由備取遞補。

十一、注意事項:

(一)如發生偽造報名證件,取消該員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成績高低順序遞補。

(二)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各款及第三十三條之情事者,取消其資格。

十二、本規定不及詳備者,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十三、本規定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