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愛的老師
您辛苦了,依臺南市特殊教育評鑑指標規範,每位教師每學年皆須完成規定之特教研習時數,
111學年度校內特教研習預定於備課日8 月 29 日(一)下午 13:30 進行 (請至特教通報網進行報名);
不克出席者請利用課餘時間參與特教研習。
報名方式如下
重要事項提醒
(1)校長平均每年達 3 小時以上、特教業務主任平均每年達6 小時以上、(校長 3 年需 9小時、特教業務主任 3 年需 18小時)
(2)普通班教師近三年內平均每年進修特教相關課程或研習達 3 小時以上。(普通班教師 3 年需 9小時)
(3)特教教師最近三年內參加研習 36 小時(特教研習至少 20 小時)以上。
輔導室感謝您的協助^_^ 1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