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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組長 - 輔導室 | 2023-09-02 | 點閱數: 109

臺南市忠孝國中112年 9 月至 12 月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簡章(第二次)

  • 依據

一、「112 年度教育部補助直轄市與縣(市)政府辦理身心障礙教育經費」。

二、「臺南市 112 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 身心障礙學生申請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實施計 畫」。
三、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2.6.26 南市教特(二)字第 1120818783 號函辦理

  • 錄取名額: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正取 1 名,備取 1 名。
  • 報名資格:

一、 「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 畢業或同等學力資格,或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 辦法所定之人員。

    二、 有特教助理員相關經驗或特教、幼教、幼保相關資歷者或已完成學校(園)或各級主管機關辦理  36 小時以上之職前訓練優先遴聘。

  • 工作內容:

一、服務對象:資源班特殊需求學生(障別為腦性麻痺)。

二、協助特殊需求學生在校生活照顧,配合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協助教師處理偶發事件。

三、在學校相關人員督導下,協助實施學生學習、評量、生活輔導事宜。

四、維護學生參與校外參觀教學活動之安全。

五、執行業務過程需配合完成執行紀錄(如填寫通報網助理員基本資料及服務紀錄等...)

六、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應接受學校(園)或各級主管機關辦理 36 小時以上之職前訓練;每年並應接
    受學校(園)或各級主管機關辦理 9 小時以上之在職訓練。

七、協助特殊需求學生相關業務。

八、因應學生特殊教育需求之相關事宜。

九、應接受學校或各級主管機關之督導及定期考核。

  • 聘期及薪資:
  • 本次特教學生助理人員聘期自民國 112 年 09 月 06 日起至民國 112 年 12 月 31 日止。

(如欲於僱用存續期間內辭職,應於一個月前以書面通知本校,經校方同意後始得離職。)

二、 聘任期間按時計資,每小時薪資 176 元。

三、 工作期間受僱用人員須依勞基法規定辦理,相關勞保、離退金依核定額度內勻支。

  • 報名時間地點:

一、 報名期限:即日起至 112 年 9 月 5 日 (星期二)12:00 止。

二、 報名地點:本校輔導室。

     (本校地址: 70169 臺南市東區崇善路 151 號  電話: 06-2670495 #152 。)

  • 報名方式:

一、請符合資格者即日起至 112 年 9 月 5 日 (星期二) 12:00 前將報名表件(含報名表、學歷、 資格證件等影本)親自送達本校輔導室資料
                組。

二、本校收到報名表件並初步審核後,將安排面試,請收到通知者屆時攜帶身分證及最高學歷畢業 證書正本到本校進行面談,未收到
                通知者即不需面談,不另行告知。

三、 報名時請繳附下列表件:

     1. 報名表乙份。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

     3. 學歷證件影本乙份。

  • 甄選事項:

一、甄選日期: 112 年 9 月 5 日(星期二) 14 : 00 。

二、甄選方式:公開面試甄選。

三、甄選地點:本校輔導室。

四、審查資料:報名表(含相關經歷)、身份證件影印本、最高學歷等證明文件影印本。

五、錄取公佈: 112 年 9 月 6 日(星期三) 08 : 00 前於本校網站公告。

  • 甄選原則:

    一、 錄取方式:依面試分數擇優錄取。

    二、 錄取者須配合完成相關之職前及在職訓練。

         三、 錄取人員應於 112 年 9 月 6 日(星期三) 10 : 00 至本校輔導室報到簽約,逾時以棄權論。

  • 注意事項:

    一、本案係屬購買「特教服務」性質,不適用「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約                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奉點支給報
                         酬標準表」。

    二、如發生偽造報名證件,取消該員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成績高低順序遞補。

 三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如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各款及第三十三條之情事者,取消其資格。

  •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 本規定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