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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資料組長 - 輔導室 | 2024-06-21 | 點閱數: 36

主旨:本署訂於 113 年 7 月 10 日(星期三)至 7 月 12 日(星期五)辦理「113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聯合安置─餘額安置報名作業」,依限完成網路報名,並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113 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聯合安置簡章」辦理。

二、旨揭餘額安置係指未曾參加身心障礙學生適性安置且免試入學、特色招生等其他入學管道皆未獲錄取且符合 113 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聯合安置簡章─國立特殊教育學校或安置高級中等學校簡章報名資格者,得向原就讀國民中學報名。

三、餘額安置之名額為適性輔導安置結果公告後所剩之餘額,僅限安置國立特殊教育學校或安置高級中等學校,有關餘額安置相關作業期程,說明如下:

(一)旨揭安置之餘額,將於 113 年 6 月 28 日(星期五)公告於下列網站:

1、 113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 https://adapt.set.edu.tw/)。

2、國教署特殊教育網路中心( https://sencir.spc.ntnu.edu.tw/GoWeb/include/index.php?Page=F )。

3、國立和美實驗學校( https://www.nhes.edu.tw/)。

(二)網路報名作業時間為 113 年 7 月 10 日(星期三)至 7 月 12 日(星期五)止,請於上開時程內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完成網路報名作業,並將報名表件送達貴局(府)。

(三)公告餘額安置結果: 113 年 7 月 31 日(星期三)。

(四)報到時間: 113 年 8 月 7 日(星期三)前(依安置之學校所訂時間為準),學生攜帶「安置結果通知單」及「學歷(力)證件」至安置學校辦理報到。

四、若有任何問題請洽國立和美實驗學校(總召學校)專案助理吳冠霆小姐、呂志益先生,聯絡電話: 04-7552009 分機 208 、 216 。

五、副本抄送各國立學校附設國中部及國立特殊教育學校,亦請依說明二至四辦理,並將報名表件送至學校所在地縣(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