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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主任 - 校園公告 | 2018-08-16 | 點閱數: 808

臺南市中西區成功國小 107 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版〉

壹、依據

、教育人中小學兼代理及教師聘任級中等以校教師選作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貳、甄選類別、錄取名額及聘期

一、代理教師

科別

代理

職缺

正取

名額

備取

名額

聘期

一般代理

級任

 

1

2

107/08/30-108/07/01(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

(一)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80分,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擇優錄取或「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二)配合學校校務行政業務、教學成果展與校本課程規劃與執行

(三)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四)代理薪資月薪。

參、公告時間、方式及簡章表件

一、公告時間:

第 1次招考公告時間

107年 816日(星期四)下午4時至

107年 822日(星期三)下午4

第 2次招考公告時間

107年 824日(星期五)下午13時至

107年 826日(星期日)下午4

第 3次招考公告時間

107年 828日(星期二)上午8時至

107年 829日(星期三)下午4

二、公告方式: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web2018.ckes.tn.edu.tw/)
、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理人力系統(http://105.tn.edu.tw/)、

    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公告區(http://www.tn.edu.tw/index.htm)

  三、簡章表件:上開網站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切結書、委託書等)

肆、報名日期、地點、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一、日期: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 2或第3次招考,惟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本校網站(http:// web.ckes.tn.edu.tw)公告。

第 1次招考公告時間

107年 816日(星期四)下午4時至

107年 822日(星期三)下午4

第 2次招考公告時間

107年 824日(星期五)下午13時至

107年 826日(星期日)下午4

第 3次招考公告時間

107年 828日(星期二)上午8時至

107年 829日(星期三)下午4

 

 

 

二、地點:台南市北區文成里 3鄰文賢一路2號。本校教務處。電話:06-3588635*701

三、應繳交證件:

(一)「報名表(含切結書)」一份。

(二)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脫帽相片(背面請註明姓名),請貼於報名表。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大學以上學歷證件。但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需另繳驗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學歷證明文件。

(五)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

 (六)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文件(女性免繳驗)

 (七)履歷表三份(含該報考科目優良表現或指導表現之佐證資料,A4大小,格式自訂,每份勿超過10頁,個人資料恕不寄還。)

(八)委託書(有委託他人代為報名時需繳交,及受委託者之身分證件)。

 (九)報考臺南市107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所寄發之成績單。

四、方式:親自或委託報名(通信報名不予受理)。

伍、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 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二)無「教師法」第 14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條、第33條規定之情事。

(四)具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優先錄取

(五)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二、資格條件:

第 1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第 2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第 3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者。

 

 

 

 

 

 

 

 

 

 

 

陸、甄選日期及地點(當日現場公告)

一、日期:

第 1次招考甄選日期

107年 823日(星期四)上午900分起

(請於上午 8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第 2次招考甄選日期

107年 827日(星期一)上午900分起

(請於上午 8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第 3次招考甄選日期

107年 830日(星期四)上午900分起

(請於上午 8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二、應試人員請於甄選日期 82327、 30日上午 830分前,親自至本校教務處報到,逾時不得進入試場。

三、應試當天帶身份證正本以供查驗。

柒、甄選方式及配分比例

一、試教(60%)

(一)範圍:(高年級數學、國語單元自選,需自備教案三份)

(二)時間:每人 10分鐘。(9分鐘第一次響鈴,10分鐘第二次響鈴,即結束)

(三)試教現場無學生。

二、口試(40%)

(一)範圍:含自我介紹、以教育理念及教學知能為主

(二)時間:每人 5分鐘,於試教應試完竣後隨即舉行。

三、總成績相同時,以試教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四、鐘點教師甄選方式:審查繳交文件資料,資格符合者擇優錄取。

捌、甄選結果公告、通知、成績複查及錄取報到

一、甄選結果公告:

 

第 1次甄選結果公告

107年 823日(星期四)20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

第 2次甄選結果公告

107年 827日(星期一)20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

第 3次甄選結果公告

107年 830日(星期四)20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

 

 

 

 

 

 

 

二、成績通知:各次結果公告當日,以電話通知。   

三、成績複查:

(一)成績複查時間: 

第 1次招考成績複查

107年 824日(星期五)17時前

第 2次招考成績複查

107年 828日(星期二)17時前

第 3次招考成績複查

107年 831日(星期五)17時前

 

(二)凡欲申請複查成績者,請攜帶准考證,限本人或委託人(需攜帶委託書)親自於上述時間,至本校教務處以書面申請。【申請複查考試成績,不得要求提供參考答案,亦不得要求告知試教委員及口試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

 

四、第 1次招考錄取人員時間於107824日上午9、經第2次招考錄取人員時間於107828日上午9、經第3次招考錄取人員時間於107831日上午9前報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並依通知時間辦理報到,否則視同放棄。並接受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審查通過後通知時間至人事室報到。

玖、其他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網

站(http:// web.ckes.tn.edu.tw)首頁公告。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

,尚未聘任者,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人員應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 (含胸部X光檢查合格證明),不

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四、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依教育部訂定發

布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7條、第8條暨「臺南

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五、考試相關事項:06-3588635分機 701(教務處)

 

 拾、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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