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
一、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二、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10年7月8日公告編號179056。
貳、甄選名額及聘期:
一、類別:一般長期代理教師
二、代理職缺:普通班高年級導師1位(國小教師員額編制借調缺1位)。
三、錄取名額:普通班正取1名,其餘成績達70分以上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列為備取候用名單。
四、聘期:錄取公告隔天-111/06/30。
五、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六、如甄試成績未達70分,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
叁、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二)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9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第33條規定之情事。
二、資格條件:
第1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
第2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
第3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
第4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
第5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
一、一次公告時間:111年2月7日(星期一)至111年2月11日(星期五)
二、公告方式:臺南市政府教育局https://www.tn.edu.tw
本校網站http://www.ckes.tn.edu.tw/
臺南市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Jlist.aspx
三、簡章表件:上開網站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委託書、切結書、申請書、通知書)
伍、報名日期、位置及聯絡電話、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一、日期: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2次、第3次、第4次、
第5次招考,惟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網站公告。
第1次報名時間 |
111年2月7日(星期一)至111年2月11日(星期五)中午12時止 (以系統時間為依據,逾時恕不受理)。 |
第2次報名時間 |
111年2月15日(星期二)上午8時~13時 (以系統時間為依據,逾時恕不受理)。 |
第3次報名時間 |
111年2月17日(星期四)上午8時~13時 (以系統時間為依據,逾時恕不受理)。 |
第4次報名時間 |
111年2月21日(星期一)上午8時~13時(以系統時間為依據,逾時恕不受理)。 |
第5次報名時間 |
111年2月23日(星期三)上午8時~13時(以系統時間為依據,逾時恕不受理)。 |
二、位置:本校教務處,一律線上報名,請上網登錄相關資料,網址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cT5DNvmDffbbJ9WX_JxXxjYhBRHDIIb7IP2JzJz19e_ayXVA/viewform
三、聯絡電話:06-3588635#701、713
四、應上傳證件:完成附件一資料,轉檔為PDF檔後上傳,正本請於考試當天於報到處查驗。
(一)報名表(附件 1需親筆簽名)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三)合格教師證(教程證書)
(四)最高學歷證件
(五)教學檔案資料( A4大小 5頁以內)
(六)退伍令或免服役證明
五、甄選流程:2/14(一)報到及考試時間將於2/11日(五)下午4點學校網站公告。
陸、甄試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
第1次甄試日期 |
111年2月14日(星期一)上午9時(請依2/11公告時間至教務處報到) |
第2次甄試日期 |
111年2月16日(星期三)上午9時(請於上午8時30分前至教務處外報到) |
第3次甄試日期 |
111年2月18日(星期五)上午9時(請於上午8時30分前至教務處外報到) |
第4次甄試日期 |
111年2月22日(星期二)上午9時(請於上午8時30分前至教務處外報到) |
第5次甄試日期 |
111年2月24日(星期四)上午9時(請於上午8時30分前至教務處外報到) |
二、地點:本校行政大樓
柒、甄試方式及配分比例 :
一、試教(60%):
(一)普通班範圍:高年級數學(不限版本、單元自選,可自備教材及教具)
(二)時間:每人10分鐘。(9分鐘第一次響鈴,10分鐘第二次響鈴,即結束)
(三)試教現場無學生。
二、口試(40%):
(一)範圍:以教育理念、教學知能、班級經營及學校行政為主。
(二)時間:每人5-10分鐘,視人數多寡調整,於試教應試完後隨即舉行。
三、甄試總成績計算及相同時之處理方式:
未達70分數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依試教、口試等成績高低排序,兩科成績皆相同時,則由本校教師甄選委員會決定。
捌、甄選結果通知、成績複查、公告錄取及報到
一、甄選結果通知: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教師甄選委員會)審議甄選結果,以電子郵件寄發個人
成績給考生。
第1次甄選結果通知 |
111年2月14日(星期一)中午12時 |
第2次甄選結果通知 |
111年2月16日(星期三)中午12時 |
第3次甄選結果通知 |
111年2月18日(星期五)中午12時 |
第4次甄選結果通知 |
111年2月22日(星期二)中午12時 |
第5次甄選結果通知 |
111年2月24日(星期四)中午12時 |
二、成績複查
(一)成績複查時間:
第1次成績複查 |
111年2月14日(星期一)下午1時前 |
第2次成績複查 |
111年2月16日(星期三)下午1時前 |
第3次成績複查 |
111年2月18日(星期五)下午1時前 |
第4次成績複查 |
111年2月22日(星期二)下午1時前 |
第5次成績複查 |
111年2月24日(星期四)下午1時前 |
(二)凡欲申請複查成績者,請攜帶准考證,限本人或委託人(需攜帶委託書-附件2)親自於上
述時間,至本校教務處以書面申請【申請複查考試成績,不得要求提供參考答案,亦
不得要求告知試教委員及口試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
三、甄選結果公告:錄取名單公告在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
第1次甄選結果公告 |
111年2月14日(星期一)下午2時 |
第2次甄選結果公告 |
111年2月16日(星期三)下午2時 |
第3次甄選結果公告 |
111年2月18日(星期五)下午2時 |
第4次甄選結果公告 |
111年2月22日(星期二)下午2時 |
第5次甄選結果公告 |
111年2月24日(星期四)下午2時 |
四、招考錄取人員須於甄選結果公告日下午3時攜帶附件3到本校接受教評會審查
(請14點50分先行至教務處等候),審查通過後至人事室報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
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校門及網路公告。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者,
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人員應於簽約後7日內繳交勞動部認可之醫療機構所開具之體格檢查表予分發學校,
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四、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高級中等
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7條、第8條暨「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
師聘任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五、請考生依照防疫指揮中心防疫規定,並全程戴口罩。
拾、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