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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本市 111 年度推動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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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日期: 111 年 8 月 16 日至 18 日(星期二至星期四),計 3 天,共 23 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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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地點:崇明國中 3 樓會議室(臺南市東區崇明路 700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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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對象:本市高中以下學校編制內之現職合格專任教師 (已完成進階課程者)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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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人數:以招收 60 人為原則,額滿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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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請於 111 年 8 月 5 日(星期五)前填寫 google 表單(https://forms.gle/QJZd5QnUdkXQ4STG9),或掃描計畫內 QR code 報名,將依先後順序錄取,錄取名單於 111 年 8 月 8 日(星期一)下午五時於教育局資訊中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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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聯絡人:崇明國中陳怡潔主任,聯絡電話: 06-2907261 分機 8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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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說明:
( 1 )請承辦學校核予所屬工作人員公(差)假登記,並課務排代。
( 2 )請各校核予參加人員公(差)假登記。
( 3 )全程參與者,核發 23 小時研習證明書,並提交市府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審議納入本市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才庫。
( 4 )本研習提供午餐,請自備環保杯筷。
( 5 )因應疫情防治,請全程配戴口罩,另視疫情警戒調整本案辦理方式。
9.檢附旨揭培訓計畫(含課程表)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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