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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教組長 - 校園公告 | 2024-03-28 | 點閱數: 77

一、依據教育部 113 年 2 月 5 日臺教學(二)字第 1132800520 號函修正發布之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辦理。

二、配合教育部近期修正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部分規定,並參酌 112 學年上學期學校行政人員辦理校園事件情形,爰規劃辦理相關系列研習,以學校行政人員為參與主體,強化學校因應校園事件知能。

三、旨揭研習參與對象為本市轄屬學校辦理校園管教衝突事件之行政人員(含學務主任、生教組長等),各場次預計 100 人,請各校務必指派1 名人員參加,並請所屬學校惠予出席人員公假登記出席,相關資訊如下:

(一)3 月場:

  1 、 113 年 3 月 29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研習代碼為 291406 ,地點為臺南市立忠孝國中。

  2 、請於113328日下班前自行至學習護照(https://e-learning.tn.edu.tw/default.aspx)完成報名。

(二)4 月場:

  1 、 113 年 4 月 24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研習代碼為 291407 ,地點為臺南市立忠孝國中。

  2 、請於113421日下班前自行至學習護照(https://e-learning.tn.edu.tw/default.aspx)完成報名。

四、本研習場地校內汽車停車格位置有限,學校附近有收費停車場,建議參與人員騎機車或以大眾運輸交通工具前往;餘資訊請詳實施計畫。

五、聯絡人:本局學輔校安科黃亦寧科員,電話 : 06-2991111 分機 8615 ,網電 99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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