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中西區成功國小 107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版〉
壹、依據
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中小學兼任代理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貳、甄選類別、錄取名額及聘期
一、代理教師
科別 |
代理 職缺 |
正取 名額 |
備取 名額 |
聘期 |
一般代理 |
級任
|
1 |
2 |
107/08/30-108/07/01(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 |
(一)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80分,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擇優錄取或「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二)需配合學校校務行政業務、教學成果展與校本課程規劃與執行
(三)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四)代理薪資月薪。
參、公告時間、方式及簡章表件
一、公告時間:
第 1次招考公告時間 |
107年 7月25日(星期三)下午1時至 107年 7月31日(星期二)下午4時 |
第 2次招考公告時間 |
107年 8月2日(星期四)上午8時至 107年 8月4日(星期六)下午4時 |
第 3次招考公告時間 |
107年 8月7日(星期二)上午8時至 107年 8月8日(星期三)下午4時 |
二、公告方式: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web.ckes.tn.edu.tw/web/index.php)、
、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理人力系統(http://105.tn.edu.tw/)、
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公告區(http://www.tn.edu.tw/index.htm)
三、簡章表件:上開網站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切結書、委託書等)。
肆、報名日期、地點、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一、日期: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 2或第3次招考,惟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本校網站(http:// web.ckes.tn.edu.tw)公告。
第 1次招考公告時間 |
107年 7月25日(星期三)下午1時至 107年 7月31日(星期二)下午4時 |
第 2次招考公告時間 |
107年 8月2日(星期四)上午8時至 107年 8月4日(星期六)下午4時 |
第 3次招考公告時間 |
107年 8月7日(星期二)上午8時至 107年 8月8日(星期三)下午4時 |
二、地點:本校教務處。電話:06-2222239*701
三、應繳交證件:
(一)「報名表(含切結書)」一份。
(二)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脫帽相片(背面請註明姓名),請貼於報名表。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大學以上學歷證件。但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需另繳驗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學歷證明文件。
(五)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
(六)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文件(女性免繳驗)。
(七)履歷表三份(含該報考科目優良表現或指導表現之佐證資料,A4大小,格式自訂,每份勿超過10頁,個人資料恕不寄還。)
(八)委託書(有委託他人代為報名時需繳交,及受委託者之身分證件)。
(九)報考臺南市107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所寄發之成績單。
四、方式:親自或委託報名(通信報名不予受理)。
伍、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 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二)無「教師法」第 14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條、第33條規定之情事。
(四)具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優先錄取
(五)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二、資格條件:
第 1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同時列為臺南市 107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候用名冊者。(初試成績逹60分以上) |
第 2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
第 3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者。 |
陸、甄選日期及地點(當日現場公告)
一、日期:
第 1次招考甄選日期 |
107年 8月1日(星期三)上午9時00分起 (請於上午 8時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第 2次招考甄選日期 |
107年 8月6日(一)上午9時00分起 (請於上午 8時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第 3次招考甄選日期 |
107年 8月9日(星期四)上午9時00分起 (請於上午 8時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二、應試人員請於甄選日期 8月1日、6、 9日上午 8時30分前,親自至本校教務處報到,逾時不得進入試場。
三、應試當天帶身份證正本以供查驗。
柒、甄選方式及配分比例
一、試教(60%):
(一)範圍:(中年級數學、國語單元自選,需自備教案三份)
(二)時間:每人 10分鐘。(9分鐘第一次響鈴,10分鐘第二次響鈴,即結束)
(三)試教現場無學生。
二、口試(40%):
(一)範圍:含自我介紹、以教育理念及教學知能為主
(二)時間:每人 5分鐘,於試教應試完竣後隨即舉行。
三、總成績相同時,以試教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四、鐘點教師甄選方式:審查繳交文件資料,資格符合者擇優錄取。
捌、甄選結果公告、通知、成績複查及錄取報到
一、甄選結果公告:
第 1次甄選結果公告 |
107年 8月1日(星期三)20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
第 2次甄選結果公告 |
107年 8月6日(星期一)20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
第 3次甄選結果公告 |
107年 8月9日(星期四)20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
二、成績通知:各次結果公告當日,以電話通知。
三、成績複查:
(一)成績複查時間:
第 1次招考成績複查 |
107年 8月2日(星期四)17時前 |
第 2次招考成績複查 |
107年 8月7日(星期二)17時前 |
第 3次招考成績複查 |
107年 8月10日(星期五)17時前 |
(二)凡欲申請複查成績者,請攜帶准考證,限本人或委託人(需攜帶委託書)親自於上述時間,至本校教務處以書面申請。【申請複查考試成績,不得要求提供參考答案,亦不得要求告知試教委員及口試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
四、第 1次招考錄取人員時間於107年8月2日上午9時、經第2次招考錄取人員時間於107年8月7日上午9時、經第3次招考錄取人員時間於107年8月13日上午9時前報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並依通知時間辦理報到,否則視同放棄。並接受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審查通過後通知時間至人事室報到。
玖、其他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網
站(http:// web.ckes.tn.edu.tw)首頁公告。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
,尚未聘任者,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人員應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 (含胸部X光檢查合格證明),不
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四、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依教育部訂定發
布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7條、第8條暨「臺南
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五、考試相關事項: 06-2222239分機701(教務處)
拾、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